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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野工作
- 所有實地參與現場的調查研究工作
田野工作
田野工作
田野工作(field work)是指經過專門訓練的人類學者親自進入某一社區,通過直接觀察、訪談、住居體驗等參與方式,獲取第一手研究資料的過程。田野工作是人類學的核心,也是人類學學科的明確特徵,既是一種實地獲得文化理解的方法及其研究技術與工具的手段,還包含著一種文化實踐的認識論和方法論。
早期的人類學者根據“野蠻人”或“原始人”的社會文化資料、殖民當局的檔案、旅行家以及傳教士的記述,在“安樂椅”上進行理論建構。但近一個世紀以來,英國功能主義大師馬林諾夫斯基所創立的“參與觀察法”一直是人類學田野工作所強調的最重要的方法,是人類學田野工作的一次革命。作為人類學典型的一種方法體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田野工作做個簡要概述。
早期的人類學為了服務於西方列強在世界範圍內殖民統治的需要,一直以“野蠻民族”、“異文化”等為研究對象,故田野工作總是在異邦展開。二戰后,世界政治經濟格局急變,人類學家已不能方便地出入“異文化”的國度了,而且隨著全球化浪潮的高漲,異邦與本土之間的差異正在縮小,西方國家自身內部的各種矛盾日趨明顯,這一切促使著歐美人類學研究開始了本土化的進程。
傳統人類學均以“異文化”為研究對象,所以相對於被研究者而言,田野工作者的身份不同於當地人。二戰以後由於形勢所迫,西方學者將眼光從原來的異文化轉向本土文化,因此在20世紀60年代出現了局內人與局外人之分。一種傾向認為,局內人不適合進行人類學研究。在以與近代文明隔絕的人們為科學的研究對象時,能產生一種捨棄自己所處社會的社會常識和價值觀,徹底地對研究對象的區位進行觀察的方法。另一種傾向認為,局外人和局內人一樣,各有自己的缺陷,因此主張二者兼容。費孝通認為,局外人有“進不去”的問題,而局內人有“出不來”的弊端。因此,無論是局外人還是局內人,都受自身文化背景的限制,他們都不可能判斷得那麼客觀。蔣力蘊認為,田野工作者首先應具備局內人的身份,具備文化心理的相同和理解,但最好具有較長一段時間的局外人的體驗,以培養足夠的敏感性和客觀性。而美國人類學家林頓則主張培養本土學者掌握人類學的研究方法,鼓勵其從事本土文化的研究。
志在“以小見大”的社區研究一直是人類學研究的重要視角。然而,人類學家在由簡單而封閉的小型社會研究轉向複雜大型社會的研究過程中,很多人一直在置疑著小型社區研究的代表性。如果是同質型的小型社會,一個村落的研究對於社會整體結構的把握會具有很強的說服力,但在如此大規模的複雜社會中,社區研究理論確有不完善之處。小社區僅僅是更大複雜社會中的一部分,社區本身自覺不自覺地受到來自各個層次網路的影響。因此在進行社區研究時,許多人類學家總是把田野材料置於更廣闊的視野之中,這樣才產生了具有很高理論水準和富有解釋力的佳作。事實上,人類學者通過紮實的田野工作,研究一個個具體的文化,然後從這些文化的比較研究中探索人類文化的普適性特徵。儘管有人質疑小社區的田野調查所得資料的代表性,但作為人類學獨特的“以小見大”式的研究,還沒有任何一種方法在可信度和研究的深度上與之相比。
人類學者進入田野前需不需要研究假設,這一直是人類學界爭議的問題。有學者認為,田野調查的基本邏輯結構是研究者在確定了所要研究的問題或現象后,不帶任何假設進入到現場或對象所生活的背景中,通過參與觀察,收集各種定性資料,在對資料進行初步分析和歸納后,又開始進一步觀察和進一步歸納,通過多次循環,逐步達到對現象和過程的理論概括、歸納和解釋。但也有學者認為,人類學觀察的前設性條件是觀察的形式和結構問題,而問題的提出,往往是從理論預設開始的。事實上,人們對事物的觀察總是有目的性的,也總是帶著一定問題意識的。否則,人類學田野調查就像是一直沒有觸角的螞蟻,到處亂撞。然而,研究預設並不是研究結論,也絕不可能演變成為了論證預設而有選擇性地在田野中搜集材料。研究預設在田野中或被證實,或被證偽,或進一步具體化、清晰化。
傳統的人類學田野工作將西方與非西方、傳統與現代、城市與鄉村、習俗與理性等截然分開,並認為凡是傳統的就是鄉村的和習俗的,凡是現代的就是理性的和城市的。這種二分觀念決定了田野工作採用一種自上而下的“文明”與“野蠻”的研究途徑,將西方社會置於中心地位。然而,當今世界的跨國文化交流與合作、科技的發展、人口的流動,已經大大縮短了田野工作者與研究對象之間的距離。這些事實推翻了來自西方的傳統與變遷對立、習俗與理性對立的觀念。事實上,在田野工作中,人類學家和研究對象都是平等的,他們都是文化的表述者。
1、時間的“長”與“短”
一般認為,人類學田野調查的周期以一年為標準。如果調查的時間短於一年,就不大可能對研究對象進行深度的了解。但是,“几上幾下”式的短期調查,由於使田野與書齋密切結合,避免了單純的行為主義調研,同時又節約經費,因而日漸受到研究者的青睞和推崇。
2、地點的“生”與“熟”
人類學田野調查多半是研究異文化的,即大多以“生”地作為調查點。一般而言,如果從一開始就研究自己經常看到的文化,要發現其中深層次文化的運行規則,往往是不容易的,也容易犯熟視無睹的錯誤,“想當然”地忽略一些重要的東西。但以“生”地為調查點,也存在許多不利因素,如需較長時間才能進入田野,存在著語言、文化上的溝通障礙等等。而“熟”地也未必不是好的調查點,也有許多人類學者回家鄉做田野調查,這樣不但可以節約經費,還可以迅速進入“田野”這種有特殊關係的社區。
3、觀察的“入”與“出”
有學者認為,在人類學田野調查中,主要有四種程度不同的觀察:局外的觀察,這是比較客觀的,其分離度也高,但捲入田野的程度最低;觀察者的參與,觀察者參與到田野中,但參與其中的程度適中,僅是以觀察者的身份參與,同時保持了客觀的立場,這種參與觀察最難做到;參與者的觀察,觀察者已經深深地參與進去了,但還能夠有一些觀察,有一點客觀;完全參與者,很多的是完全的主觀參與,只能形成主觀價值判斷。在調查過程中,能否參與、參與到什麼程度、觀察到什麼程度都是參與觀察中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
傳統民族志,亦即現實主義民族志作者在對“異文化”的描述中非常強調寫作的“客觀性”和“科學性”,為了表現其“科學性”,在其著述中往往採用“當地人”的觀點,儘可能使用主位研究法。當他們看見某人做某事時,他們不說“我看見某人做某事”,而是說“某人做了某事”。這樣就產生了兩種互相矛盾的效果:一方面作者讓他們的作品表現出一定的“科學性”,另一方面使讀者不知道在田野工作中人類學者的知識與他們獲得知識的方法之間的聯繫。從20世紀60年代起,人類學理論發生重大轉變,尤其是在民族志的撰寫上對由馬氏所確立的傳統民族志提出反思,於是人類學界出現一股對民族志做出新實驗的潮流。這一潮流的基本特點有三:一是把人類學者和他們的田野作業經歷當作民族志實驗的焦點和闡述的中心;二是對文本有意識的組織和藝術性的研究;三是把研究者當成文化的翻譯者,對文化事象進行闡釋。
4、深度訪談與問卷調查的有機結合
人類學田野調查除了參與觀察以外,另一重要方面就是深度訪談。有一些問題是難以直接觀察出來的,只有通過深層次訪談才能把這些問題“聊”出來。這種深度訪問方法在效度上是很高的,即針對所問問題得到了真正需要的滿意程度很高的材料。但是,其信度卻不一定高,即每次所問的結果未必相同,不一定能重複。與人類學深度訪談相比照的是社會學意義上的問卷調查。問卷調查的信度很高,具有可重複性,其最大困境就是有時效度很可疑,即得到的結果不一定令人滿意。
一般而言,科學追求通則,人文追求個例。人類學是研究文化通則的,從這個意義上說,人類學是一門科學。但是,人類學田野調查的研究對象是人,研究者也是人,研究對象有各種的感情因素,在對文化的解釋上也會因研究者而異。因此,除了追求文化通則即追求科學性之外,人類學田野調查也應從個體的立場出發來理解具有豐富感情的研究對象即強調人文性。早期的人類學,是以科學性為目標的。之後,人們開始對田野調查的科學性表示了懷疑。以美國人類學家吉爾茨為代表的意在追求人文性的闡釋人類學應運而生。
學術與應用之爭是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一個長期存在的實際情況。利奇和費孝通在學術與應用之爭上執不同的觀點。利奇注重理論建設,他反對學術與應用的結合,認為人類學的使命就在於揭示或探求族群(種族/民族)優越感。他認為通過深入而細緻的地方性研究獲得的知識,對於任何人類社會的調查都是適用的。而費孝通則主張二者相結合,並倡導立足於實踐的人類學類型,對利奇的純學術研究執批評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