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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史館(民國)
- 清朝國史館
國史館
清朝國史館
徠國史館是清代負責纂修本朝歷史的專門機構,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正式設立,宣統三年(1911)被北洋政府接管。200多年間,先後纂修各朝紀、志、傳、表及《大清一統志》、《皇清奏議》等史籍數十種。
清朝國史館主要負責纂修紀傳體國史,即各朝紀、志、傳、表,另也承擔《大清一統志》、《皇清奏議》等史籍的編纂。
康熙二十九年三月,山東道御史徐樹谷奏請纂修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國史”,得到清聖祖的批准。四月,正式開設國史館,地點就設在武英殿東西廊房。由此,拉開清朝修史的長卷,當時大學士王熙為監修總裁官,設總裁、副總裁、滿漢纂修官、提調、收掌、謄錄、翻譯等官員。康熙朝的國史館前後開設了二十餘年,主要為開國功臣作傳。
雍正元年(1723年)十一月,另派纂修官,重開國史館,以彌補康熙朝有功諸臣列傳的不足,因建置和工作機制的原因,纂修國史的成績不夠理想。
乾隆元年(1736年)三月,議准禮部左侍郎徐元夢的奏請,續修國史。這次纂修國史,實際以編撰太祖至世宗的“五朝本紀”為主,乾隆十四年十二月,五朝國史編成,國史館再次關閉、停止修史活動。這一時期,國史館初步修成天文、時憲、地理、輿服、衛、禮、樂、兵、刑法、職官、選舉、食貨、河渠、藝文等十四志;編輯了順治元年(1644年)至乾隆九年的《皇清奏議》,可謂成績初顯。
在這次閉館十六年之後,乾隆三十年,清高宗再次開設國史館,這次編修,把列傳正式納入正史,並確立了纂修國史列傳的準則。高宗提出了“功過不隱、以備一代信史”的撰著宗旨,確立了修史的指導原則和國史的基本體例,初步形成了督察制度,是清代國史館走向成熟的基礎。至嘉慶朝,擴大了列傳的門類,儒林、文苑等傳的纂修方法有所突破。在全面恢復帝紀、十四志編撰的基礎上,發展了《皇清奏議》和畫一臣工列傳的工作,同時承擔了《大清一統志》的修撰。這一時期的國史館,人員和機構設置有較大幅度增加,體制機制更為健全,是清代國史館的成熟時期。道光以後各朝,國史館仍然基本上沿襲前朝形成的定製,按部就班地進行著各項纂修活動,直至清朝滅亡,國史館的例行工作從未間斷。
國史館總裁,特簡,無定員,掌修國史。
清文總校一人,滿洲侍郎內特簡。
提調,滿洲,內閣侍讀學士或侍讀派充;蒙古,內閣蒙古堂或理藩院員司派充;漢,翰林院侍讀學士以下官派充。各二人。
總纂,滿洲四人,蒙古二人,漢六人。
纂修、協修,無定員。蒙古由理藩院司官充。滿、漢由編、檢充。
校對,滿、蒙、漢俱各八人,內閣中書充。
光緒間,增置筆削員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