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良有

蕭良有

蕭良有(1549~?),字以占,號漢中,一號漢沖。湖北漢陽人。明萬曆八年(1580)張懋修榜進士第二人。授翰林編修。蕭良有生而穎異,被譽為神童。萬曆十四年(1586),升為翰林院修撰。萬曆二十三年(1595),任國子監祭酒。杜絕干謁,嚴格考選,六館學子“凜凜向風”。

人物生平


蕭良有曾三次出任鄉會試主考官,所取之人多為名臣。后遭彈劾請求終養。歸鄉后八年而卒。蕭良有長於制誥文字。著有《玉堂遺稿》,撰《龍文鞭影》。

主要事迹


蕭良有,字以占,號漢沖。性早慧,有“神童”之稱。據褚人獲《堅瓠集》九集卷三記載:
湖廣鄉試第五十四名。萬曆庚辰會元漢陽蕭漢沖(良有)年十五,發科榜眼及第,仕至祭酒。性蚤慧。七八齡時,入官舫謁一貴官,出句命對曰。官舫夜光明。兩輪玉燭。蕭對曰:皇都春富貴。萬里金城。貴官適有他遣。語去使曰。爾去即來。廿四弗來。廿五來。廿五弗來。廿六來。漢沖誤疑出對。即曰。靜極而動。一爻不動。二爻動。二爻不動。三爻動。貴官頗嘆賞。
蕭良有11歲為郡諸生,12歲應省試中副卷,15歲發科,始參加科舉考試。后參加會試,一舉奪魁。時張居正當國,太監馮保欲以狀元送張居正之子作為巴結張的手段,遂在殿試讀卷時置蕭良有一甲二名,張居正子懋修竟成為狀元。蕭良有榜眼及第的牌坊民國初年尚在漢陽縣學西。后授編修,遷至侍講學士。張居正愛蕭良有的才華,想招致門下,被蕭婉言謝絕。
《萬曆野獲編》卷十六“國師閱文偶誤”條記載:
猶憶戊子春,婁上王辰玉、松江董元宰入都,名噪一時,士人皆以前茅讓之,無一異詞者。至辛卯則湖州二沈(演、[氵隺])在成均其名亦甚振,而祭酒蕭漢沖,每試輒抑之,不今居一二名。獨酷愛一松江人,謂必冠京兆、冠南宮,至錄科又以為監元,六館先生力爭之不得。未幾演第一,[氵隺]第三,而松江生至今未第。其人余亦熟識,不欲著其名耳,丁酉年則劉兗陽為祭酒,時徐元扈(光啟)入監,其博洽無雙,且精工時藝,比錄科獨見遺,凡續案四度,終不肯收。有一胥吳人,名沈文選哀之,為叩頭乞憐雲,其嫡表弟亦屢祈而後續出,則八月初七日矣。徐登解元往謁,怒不許通,恚恨文選,重笞逐出,並革其頂首。蓋文字至此時,已無憑據,即蕭、劉兩法眼,亦目迷五色矣。因思成化間,吳文定(寬)以歲貢入都,年已五十餘,長沙李文正,即以會、狀兩元許之,其時文有定價如此。
推行改革的張居正死後受到權貴攻擊,官秩被削奪,家產被抄沒,諸子也被削官嫡戍邊地。蕭良有沒有因前嫌而落井下石,他為張居正抱不平說:“江陵(按指張居正)非奸相也,稍持權而驕耳。今既反其批政,收其廢賢足矣,奈何復令聖主有辱大臣老母孱子名哉。”首輔王錫爵主並封三王之議,他上疏反對,結果被轉為國子監祭酒。他教學生高標準嚴要求,杜絕干謁,嚴格考課,使莘莘學子謹小慎微,嚴於律己。在史局15年,負公輔之望,自閣部卿寺以至台省,凡關於國家大計無不向他諮詢。常上書議論時政,遭到時忌,給事中葉繼美彈劾他不在其位而謀其政,侵六部之權。蕭良有憤而辭職歸家,居8年乃卒。

家族成員


萬曆八年進士登科錄上的蕭良有介紹
萬曆八年進士登科錄上的蕭良有介紹
曾祖:蕭樂寧。
祖父:蕭珊。
父:蕭逵。母:戴氏。
弟:蕭良譽(同科進士)。
妻子:歐陽氏,繼娶戴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