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標誌
質量證明標誌
綠色食品標誌是由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正式註冊的質量證明標誌。
它由三部分構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徵自然生態;顏色為綠色,象徵著生命、農業、環保;圖形為正圓形,意為保護。AA級綠色食品標誌與字體為綠色,底色為白色,A級綠色食品標誌與字體為白色,底色為綠色。整個圖形描繪了一幅明媚陽光照耀下的和諧生機,告訴人們綠色食品是出自純凈、良好生態環境的安全、無污染食品,能給人們帶來蓬勃的生命力。
綠色食品標誌
綠色食品並非指顏色是綠色的食品,而是中國對無污染的、安全的、優質的、營養類食品的總稱。
類似的食品在其他國家被稱為有機食品,生態食品,自然食品。1990年5月,中國農業部正式規定了綠色食品的名稱、標準及標誌,但在中國在判斷性質上是不同的概念。
綠色食品標誌
①產品或產品原料的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態環境標準。
②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產操作規程。
③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質量和衛生標準。④產品的標籤必須符合中國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標誌設計標準手冊》中的有關規定。綠色食品的標誌為綠色正圓形圖案,上方為太陽,下方為葉片與蓓蕾,標誌的寓意為保護。
所屬學科:生態學(一級學科);農業生態學(二級學科)
1.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質量標準;
2.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
3.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標準;
4.產品的包裝、貯運必須符合綠色食品包裝貯運標準。
1.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質量標準。
2.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
3.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準。
4.產品外包裝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符合綠色食品特定的包裝、裝潢和標籤規定。
綠色食品標誌的編號
二是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葉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漿及非醫用營養食品、面色、糕點、代乳製品、方便食品、麵粉等五穀雜糧、面製品、膨化食品、豆製品、食用澱粉及其製品、飲用冰、冰製品、食鹽、醬油、醋、芥末、味精、沙司等調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家用嫩肉劑等。
三是未加工的林業產品、未加工的穀物及農產品、花卉、園藝產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新鮮蔬菜、種籽、動物飼料等。
四是啤酒、不含酒精飲料、糖漿及其它供飲料用的製劑。
五是含酒精的飲料(除啤酒外)。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進行統一編號,並頒發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編號形式為:LB-XX-XXXXXXXXXX或GF××××××××××××。“LB”是綠色食品標誌代碼,後面的兩位數代表產品分類,最後10位數字含義如下:一、二位是批准年度,三、四位是批准月份,五、六位是省區,七、八、九、十位是產品序號,最後一位是產品級別(A級以單數結尾,AA級為雙數結尾)。從序號中能夠辨別出此產品相關信息,同時鑒別出“綠標”是否已過使用期。“GF”是綠色食品企業信息標誌代碼,後面的6位數代表地區代碼,按行政區劃編製到縣級;中間兩位數是認證年份,最後四位數是當年序號。自2009年8月1日起實施新的編號制度。產品編號與企業信息碼過渡期截止日期為2012年7月31日。此後,所有獲證產品包裝上統一使用企業信息碼。
綠色食品標誌管理,即依據綠色食品標誌證明商標特定的法律屬性,通過該標誌商標的使用許可,衡量企業的生產過程及其產品的質量是否符合特定的綠色食品標準,並監督符合標準的企業嚴格執行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過程。
綠色食品標誌管理有兩大特點,一是依據標準認定,二是依據法律管理。所謂依據標準認定即把可能影響最終產品質量的生產全過程(從土地到餐桌)逐環節地制定出嚴格的量化標準,並按國際通行的質量認證程序檢查其是否達標,確保認定本身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公正性。所謂依法管理,即依據國家《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產品質量法》等法規,切實規範生產者和經營者的行為,打擊市場假冒偽劣現象,維護生產者、經營者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通過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可以使用統一格式的綠色食品標誌,有效期為3年,時間從通過認證獲得證書當日算起,期滿后,生產企業必須重新提出認證申請,獲得通過才可以繼續使用該標誌,同時更改標誌上的編號。從重新申請到獲得認證為半年,這半年中,允許生產企業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誌。如果重新申請沒能通過認證,企業必須立即停止使用標誌。另外,在3年有效期內,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每年還要對產品按照綠色食品的環境、生產及質量標準進行檢查,如不符合規定,中心會取消該產品使用標誌。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每年都會查處幾十起違規使用或者假冒“綠色食品”標誌的案例,還有少量企業因為沒能通過年檢而被取消了標誌使用資格。
綠色食品分A級綠色食品和AA級綠色食品二種。A級綠色食品,系指在生態環境質量符合規定標準的產地、生產過程中允許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合成物質。AA級綠色食品(等同有機食品),系指在生態環境質量符合規定標準的產地,生產過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學合成物質。按特定的生產操作規程生產、加工、產品質量及包裝經檢測、檢查符合特定標準,並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A級與AA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
消費者在選購此類食品時,應認清“標誌”。綠色食品標誌由三部分構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標誌為正圓形,意為保護、安全。A級標誌為綠底白字,AA級標誌為白底綠字。該標誌由中國綠色食品協會認定頒發。
可以上網辨真偽:綠色食品標誌到期后沒有重新申報,有的企業是為了節省成本,也有的是因為產品實際上已經通不過國家對綠色食品的檢驗認證。消費者可登錄“中國綠色食品網”辨認所購產品的真偽。
綠色食品標誌為正圓形圖案,圖案中的上方為太陽,下方為葉片,中心為蓓蕾,描繪了一幅明媚陽光照耀下的和諧生機,表示綠色食品是出自優良生態環境的安全無污染食品,並提醒人們必須保護環境,改善人與環境的關係,不斷地創造自然界的和諧狀態和蓬勃的生命力。
綠色食品標誌是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正式註冊的質量證明商標。該商標的專用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一切假冒偽劣產品使用該標誌,均屬違法行為,各級工商行政部門均有權依法予以處罰。
綠色食品認證程圖
凡具有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單位與個人均可作為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的申請人。
1.申請人填寫《綠色食品標誌使用申請書》,一式兩份(含附報材料),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綠色食品管理部門。
2.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委託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的環境保護監測機構,對該項產品或產品原料的產地進行環境評價。
3.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將初審合格的材料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4.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會同權威的環境保護機構,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合格的,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監測機構對其申報產品進行抽樣,並依據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準進行檢測;對不合格的,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5.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質量和衛生檢測合格的產品進行綜合審查(含實地核查),並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簽訂“綠色食品標誌使用協議”:由農業部頒發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及編號;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同時公告於眾。
一、綠色食品產品必須使用綠色食品標誌
1.獲得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的企業,應儘快使用綠色食品標誌。
綠色食品標誌是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註冊的質量證明商標。作為商標的一種,該標誌具有商標的普遍特點,只有使用才會產生價值。若取得標誌使用權后長期不使用綠色食品標誌,還會妨礙中綠中心的管理工作。因而,企業應儘快使用綠色食品標誌。
2.綠色食品產品標籤、包裝必須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要求。
(1)綠色食品生產企業在產品內、外包裝及產品標籤上使用綠色食品標誌時,綠色食品標誌的標準圖形、標準字體、圖形與字體的規範組合、標準色、編號規範必須按照《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要求執行,並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審核、備案。
包裝、標籤上必須做到“四位一體”,即綠色食品標誌圖形、“綠色食品”文字、編號及防偽標籤須全部體現在產品包裝上。凡標誌圖形出現時,必須附註冊商標符號“R”。在產品編號正後或正下方須註明“經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文字,其規範英文為“CertifiedChinaGreenFoodProduct"。產品標籤還必須符合《食品標籤通用標準》GB7718。標籤上必須標註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及固形物含量;製造者、銷售者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誌(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期)和貯藏指南;質量(品質等級)和產品標準號。另外,還須註明防腐劑、色素等所用種類及用量。
(2)在宣傳廣告中使用綠色食品標誌。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在其宣傳廣告中應注意使用綠色食品標誌。使用在所有可做廣告宣傳的物體和媒體上,如在名片、台曆、燈箱、運輸車和辦公樓上或電視廣告中使用綠色食品標誌,必須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要求。
3.綠色食品生產企業不能擴大綠色食品標誌使用範圍。
綠色食品標誌在包裝、標籤上或宣傳廣告中使用,只能用在許可使用標誌的產品上。例如:某飲料生產企業產品有蘋果汁、桃汁、澄汁等,其中僅蘋果汁獲得了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則企業不能在桃汁、澄汁的包裝上使用綠色食品標誌,廣告宣傳中也不應用“某某果汁,綠色食品”之類的廣告語,只能講“某某蘋果汁,綠色食品”,以免給消費者造成誤解。另外,在系列產品上,如某茶廠雲霧綠茶獲得標誌使用權后,在未申報的銀毫綠茶上使用綠色食品標誌;在聯營、合營廠的產品上,如山東省某奶粉廠生產的A牌奶粉獲得標誌使用權后,擅自在其河南省聯營企業生產的B牌奶粉上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等,都是擅自擴大使用範圍,是不能允許的。
綠色食品標誌防偽標籤採用了以造幣技術中的網紋技術為核心的綜合防偽技術。該防偽標籤為紙制,便於粘貼。標籤用綠色食品指定顏色,印有標誌及產品編號,背景為各國貨幣通用的細密實線條紋圖案,有採用熒光防偽技術的前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主任劉連馥的親筆簽名字樣。該防偽標籤還具有專用性,因標籤上印有產品編號,所以每種標籤只能用於一種產品上。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發揮了全國綠色食品的規模優勢,大大降低了印製標籤的成本,防偽標籤價格十分合理。防偽標籤具有多種規格類型,為滿足不同包裝的需要,分為圓形,直徑為15mm、20mm、25mm、30mm不等;長方形,52mmX126mm或按比例變化的任意規格
綠色食品防偽標籤具有保護作用和監督作用。防偽標籤是綠色食品產品包裝上必備的特徵,既可防止企業非法使用綠色食品標誌,也便於消費者識別,利用標籤先進的防偽性能,避免市場中假冒的發生。另外,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還利用發放防偽標籤的數量,控制企業生產產量,避免企業取得標誌使用權后,擴大產品使用範圍及產量。
(1)為了降低成本、嚴格管理,綠色食品標誌防偽標籤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統一委託定點專業生產單位印刷。企業不得自行生產或從其他渠道獲取防偽標籤,也不可直接向中心委託的防偽標籤生產企業定貨。
(2)各企業根據其綠色食品生產計劃及產品包裝規格的需要,填寫《綠色食品標誌防偽標籤需求計劃表》,於需要使用前兩個月報中心,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根據企業申報時的產量掌握一年內防偽標籤的發放總量。企業在報表的同時,應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交付印標費用。中心將生產任務通知單下達到防偽標籤生產企業,並按企業需求時間發貨。各企業收到貨物應及時檢驗,若標籤有質量或數量問題,須立即與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聯繫。
(1)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必須加貼綠色食品標誌防偽標籤。
(2)每種產品只能使用對應的防偽標籤(印有該產品的編號)。
(3)防偽標籤應貼於食品標籤或包裝正面顯著位置,不能掩蓋原有綠標、編號等綠色食品整體形象。防偽標籤粘貼位置應固定,不能隨意變化。
三星級綠色食品標誌
中國綠色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執行機構是常務理事會,辦事機構是秘書處。並根據行業特徵,下設十個理事會十個委員會和十個工作中心,其中理事會包括:1.綠色環保理事會;2.綠色食品產業理事會;3.綠色建材產業理事會;4.綠色消費品產業理事會;5.綠色能源理事會;6.綠色餐飲理事會;7.綠色旅遊產業理事會;8.綠色科技產業理事會;9.綠色家電產業理事會;10.綠色健康產業理事會。發展委員會包括:1.顧問委員會;2.發展委員會;3.評定委員會;4.生態產業委員會;5.綠色流通委員會;6.綠色產業研究委員會;7.宣傳教育委員會;8.交流協作委員會;9.投資貿易委員會;10.維權保障委員會。併發起成立的工作中心有:1.CGA研發中心;2.綠色世界生態保護基金會籌委會;3.CGA全國生態環境固定檢測站;4.全國百強綠色生態示範基地;5.綠色培訓評定中心;6.“中國綠色環保志願者”行動指揮部;7.主辦中國綠色產業論壇及博覽會;8.籌建綠色中華CGA產品展銷連鎖中心;9.出版會刊《綠色世界》雜誌、《中國綠色產業年鑒》系列;10.CGA戰略合作夥伴發展中心等。
隨著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消費越來越注重綠色健康和安全概念,據調查顯示,有超過75%的超市購物顧客在選擇產品時會考慮產品是否為綠色、健康的。CGA綠色標誌是消費者認可的知名綠色產品標誌。使用該標誌是企業實力、信譽、安全和質量保證的象徵,是經銷商、消費者選購綠色產品的依據和必備前提。會員產品服務經客觀評審,達到CGA綠色產品及相關標準的,經授權可以在其產品廣告、包裝、企業形象宣傳上使用CGA綠色標誌,會員所生產、服務、銷售的產品可以申請使用CGA“綠色標誌”、“CGA國際綠色產品證書”、“《綠色世界》”、“中國綠色協會理事單位”、“中國綠色協會專業委員會”或使用“中國綠色協會推薦品牌”、“《綠色世界》推薦品牌”、“中國綠色協會**專業委員會推薦品牌”標誌等字樣。
綠色食品
一、指無公害食品,可循環改造食品,符合綠色食品包裝的食品!
二、健康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