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縣教育局
資中縣教育局
徠根據中共資中縣委、資中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資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資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資委發〔2010〕5號)精神,設立資中縣教育局(簡稱縣教育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省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布局結構的調整,組織審定省級統編教材,負責全省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省屬本專科院校專業設置和重點學科建設,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省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高校領導班子建設。
(十二)負責全省高等學歷教育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全省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以及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省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和學位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擬訂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規劃,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省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省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川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資中縣教育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
黨委書記、局長 肖和平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鍾建
副局長 吳向東
副局長 饒仁義
副局長 黃榮安
紀委書記 楊嘉慧
內設機構:
辦公室(安全保衛股):
一、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
二、負責各類文件的運轉和管理,指導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辦公會及局級工作會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四、負責局機關文秘、信訪、保密、保衛、目標考核管理工作;
五、負責局機關財務、房產、基建、消防、衛生、綠化、精神文明建設、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關後勤管理工作和對外聯繫、接待工作;
六、負責局機關車輛、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七、負責教育宣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八、負責各類資料的征訂、印製、收發管理工作;
九、調查研究全縣教育事業發展和改革重大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意見。
十、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事股(黨委辦公室):
一、負責局機關及全縣教育系統的黨建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機關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建設工作;
二、組織承辦黨委會議及其決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協調組織活動;
三、負責局機關及全縣教育系統的人事、工資福利、勞動保險、機構編製、職稱評聘、年度考核、評優表彰工作;
四、依法履行教師的資格認定、教職工招聘錄用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安置和縣內外教師調配工作;
六、規劃並組織實施全縣教師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教師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七、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中小學、幼兒園及職教師資的培訓和學歷達標工作;
八、負責教育系統的知識分子工作和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科技拔尖人才、特級教師的推薦、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學校領導幹部的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教育領導幹部的選拔、任免、調整、考核和培訓工作;
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聯繫政協委員和協調統戰工作;
十一、擬定並組織實施校長負責制、教職工全員聘用合同制、教師聘任制、結構工資制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十二、承辦有關人事方面的來信來訪、紀律檢查工作,管好人事檔案,做好人事統計報表工作;
十三、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計劃基建財務股:
一、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
二、負責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參與教育事業費、教育專項(含教育專項經費)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經費的管理;
三、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有關經費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執行引進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
四、負責局機關及教育系統財務預決算及監督管理;
五、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及使用管理有關規定,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負責教育經費征、管、用的情況統計;
六、管理教育基建補助專款,指導學校建房、校舍維修及排除危房工作;
七、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局機關和學校的國有資產,指導鄉鎮教辦和學校搞好校地、校舍、校產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編製學校的基建投資計劃,指導學校教學、實驗用房和教師、學生生活用房的建設及實驗儀器設備的配置。
九、負責全縣的教育基本情況統計工作;
十、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校教育股(縣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
一、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參與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
二、負責教育行政部門辦中小學、幼兒園的規劃布局和審批,負責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招生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的考核評估工作,負責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的結構、模式、教育、教學改革工作;
三、負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
四、負責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及社會力量辦基礎教育學校(校點)的教育行政、教學業務管理、常規管理和校風建設工作;
五、負責和指導全縣中小學德育、語言文字、學籍管理、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六、負責全縣中小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班集體、優秀班主任、優秀德育工作者等先進個人和集體的評選表彰工作;
七、負責規劃指導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教材建設使用管理工作,指導職教實驗實習基地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搞好職業中學學生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八、負責中小學的各類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學校科技教育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語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廣普通話工作,規範語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成人教育股(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一、負責全縣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擬定成人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調查研究成人教育的綜合改革,並指導實施;
三、組織實施成人教育的評估工作,負責規劃指導成人教育的教材建設及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成人教育的專業證書、成人中專、成人高中的考試工作;
四、負責審批管理及評估驗收社會力量辦成人教育學校和學歷認定工作;
五、組織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實施燎原計劃、星火計劃、人口教育工作;
六、對社會力量申辦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學校及校點組織審核、審批;
七、指導社會辦量舉辦的各類學校的行政管理和教學業務工作,對其辦學方向及辦學質量進行監測、評估;
八、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體育衛生藝術股:
一、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二、組織開展學校文藝、體育競賽活動;
三、組織實施學生體育達標的檢測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學生健康檢查及衛生防疫工作;
五、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六、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監察審計股:
一、負責監督檢查局機關公務員、全縣教育系統幹部職工的違法違紀行為;
二、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反腐倡廉教育和有關違法違紀案件的行政處分;
三、負責審計全縣的教育經費,檢查監測教育收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四、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
五、負責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
六、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七、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督導室(政策法規股):
一、負責對各鄉鎮、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工作;
二、負責制定全縣教育評估的指標體系和實施辦法;
三、組織對實施素質教育、鞏固提高“兩基”成果進行督導評估;
四、負責督學、督導工作人員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工作;
五、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有關文件;
六、調查研究全縣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等綜合改革的研究、試點工作;
七、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重龍鎮廣場路32號
資中利民小學
資中重龍中心學校
資中甘露中心學校
資中歸德中心學校
資中魚溪中心學校
資中金李井中心學校
資中鐵佛中心學校
資中球溪中心學校
資中順河場中心學校
資中龍結中心學校
資中羅泉中心學校
資中發輪中心學校
徠資中興隆街中心學校
資中銀山中心學校
資中宋家中心學校
資中太平中心學校
資中騮馬中心學校
資中水南中心學校
資中蘇家灣中心學校
資中新橋中心學校
資中明心寺中心學校
資中雙河中心學校
資中公民中心學校
資中龍江中心學校
資中雙龍中心學校
資中高樓中心學校
資中陳家中心學校
資中配龍中心學校
資中走馬中心學校
資中孟塘中心學校
資中馬鞍中心學校
資中獅子中心學校
資中板栗椏中心學校
資中龍山中心學校
資中一中
資中二中
資中三中
資中四中
資中甘露中學
資中球溪中學
資中龍結中學
資中太平中學
資中新橋中學
資中公民中學
資中龍江中學
資中魚溪職中
資中發輪職中
資中水南職中
資中雙龍職中
資中進修學校
資中特教學校
資中育才學校
資中水南實驗學校
資中電子學校
資中東方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