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軍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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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武漢2016年10月6日消息,國慶假期期間,湖北省紀委“廉潔過節、一寸不讓”專欄對近期湖北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進行了分期通報。其中,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一名幹部因違規組織公款旅遊被處分。
通報顯示,根據相關線索,紀檢監察機關查實,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辦公室主任王曉軍存在違規組織公款旅遊問題。2015年8月29至30日,王曉軍利用周末時間帶領辦公室6名幹警赴宜昌、荊門等地旅遊,之後簽批同意以接收專案資料費名義,將此次旅遊的部分費用在單位財務賬予以報銷。
近期,王曉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湖北省紀委在通報中強調,頂風違紀,受到嚴肅處理,教訓深刻,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