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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麟
青海省門源縣委原副書記
陳麟,男,土族,1976年10月出生,青海樂都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95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8年10月,經海北州委批准,海北州紀委監委對門源縣委原副書記陳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992.09--1995.07海北州民族衛生學校計生管理專業學習;
1995.07--1996.12海北州祁連縣醫院幹部;
1996.12--1999.04海北州祁連縣委辦公室秘書;
1999.04--2000.10海北州祁連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0.10--2007.06海北州委辦公室秘書、州委督查室副主任;
2007.06--2010.12海北州委辦公室副主任、州委副秘書長;
2010.12--2014.11共青團海北州委書記、黨組書記;
2014.11--2016.09海北州門源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6.09--2018.08海北州門源縣委副書記。
2018年8月2日,據青海省紀委消息,海北州門源縣委副書記陳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10月16日,經海北州委批准,海北州紀委監委對門源縣委原副書記陳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麟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調查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他人宴請或旅遊等活動安排,收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在公務活動期間藉機旅遊。為逃避調查,向辦案人員送錢送物,涉嫌行賄犯罪;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陳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海北州委批准,海北州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陳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