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振輝系考古工地負責人,而身為考古工地負責人,竟然在盜揭古墓壁畫的犯罪中充當“技術指導”,親自教盜墓者烘烤墓室、揭取壁畫。
2011年4月,姚安貴通過
張志亮從寇某(另案處理)處購買披帛仕女圖唐墓壁畫一幅。此後不久,張志亮告訴姚安貴,寇某發現一座古墓,內有壁畫。隨後,姚安貴糾集、指使曹振輝負責盜揭壁畫的技術工作。曹振輝、張志亮、寇某等人進入古墓,盜揭舞蹈仕女圖、雙人奏樂圖壁畫兩幅。
在此次盜揭壁畫中,出資的姚安貴是幕後指揮,現場指揮是張志亮,曹振輝的角色則是“技術指導”。盜揭前,曹振輝曾給姚安貴說過,墓室太潮濕,揭畫前要先用
木炭和
碘鎢燈烘烤,並教張志亮等人用碘鎢燈烤壁畫、揭壁畫。
2014年7月中旬,法院一審以盜掘古墓葬罪、
倒賣文物罪分別判處姚安貴徒刑,決定執行
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10萬元。以盜掘古墓葬罪分別判處張志亮、曹振輝有期徒刑11年、10年,並處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