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五)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2、負責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的審核工作。 4、負責組織市政府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

單位概況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發布的公文。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公文,受市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三)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落實上級政府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提出建議。
(五)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六)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市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七)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
(八)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九)負責指導全市政務信息和政府辦公自動化及全市信息化工作。
(十)負責指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監督檢查行政機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管理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市委市府接待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與僑務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
(十二)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秘書科
1、承擔市政府辦公室日常政務和事務聯絡工作。
2、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來電、資料、信件、報刊收發、印製、運轉和歸檔工作,參與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3、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的印章、介紹信的使用管理;制發需由市政府頒發的印章及有關證件辦理工作;負責檔案、保密等管理工作。
4、負責值班事務和來信來訪有關工作。
5、參與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會議的會務工作。
6、負責辦公室內部的行政後勤、勞動工資。
7、負責本辦離退休幹部工作。
調研科
1、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市政府辦公室有關會議的會務組織、材料準備、記錄和紀要整理工作。
2、負責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的審核工作。
3、負責起草市政府工作報告、市長重要講話和有關綜合材料。
4、負責組織市政府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
5、負責市長批示的傳達、落實及辦理情況的反饋工作;辦理有關文件。
政務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和處理工作,編輯信息刊物,參與綜合性調研,參與市政務信息網路、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的開發和建設等。
社會事業科
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認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分管副市長的講話;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傳達、落實、督查及辦理情況的反饋;參與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文件。
工業科
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認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分管副市長的講話;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傳達、落實、督查及辦理情況的反饋;參與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文件。
財貿科
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認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分管副市長的講話;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傳達、落實、督查及辦理情況的反饋;參與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文件。
建設科
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認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分管副市長的講話;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傳達、落實、督查及辦理情況的反饋;參與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文件。
農村科
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認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分管副市長的講話;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傳達、落實、督查及辦理情況的反饋;參與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文件。
接待辦
負責縣(市)及以上五套班子領導或辦公廳(室)正副秘書長(正副主任)、上級外事機構通知的或由市政府邀請來義進行公務活動的外賓、重要的軍隊首長、國家部委領導、黨和國家領導人及其隨行人員的接待工作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接待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檔工作;負責禮品的選擇、採購、管理工作;做好大型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行政法規科
1、組織編製市政府年度規範性文件制訂計劃草案,經批准后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2、組織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文件草案,提出市政府規範性文件修訂的建議。辦理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的解釋工作;
3、組織審查市政府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報請市政府審議頒發的規範性文件草案,協調處理規範性文件草案審查過程中發現的有關問題;
4、組織上級人大、政府交辦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
5、根據市人大、市政府的部署,組織草擬市政府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計劃,經市政府批准后對全市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行為實施監督;組織頒發並監督管理全市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證件;組織或參與檢查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執行情況;
6、指導全市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調查研究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中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監督行政執法部門改善行政執法;協調行政執法部門在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
7、組織辦理市政府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規範性文件及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工作,並進行合法性審查;
8、負責組織行政賠償案件的審核和協調;
9、組織全市法制工作人員的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法制宣傳工作和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
10、組織清理市政府發布的規範性文件。
複議應訴科
承擔市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辦理市政府的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應訴案件;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應訴工作。
督查科
負責抓好市委市政府全體會議、市委常委會議、市委書記辦公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作出決策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上級黨委政府和我市領導交辦任務的催辦、督辦及反饋;負責市委、市政府年度重要工作、重點工程的督查、通報與考核;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意見的交辦、承辦和催辦工作;參與督查工作涉及黨紀、政紀的查處工作。

辦公地址


義烏市縣前街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