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農藝師

助理農藝師

職稱名,指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通過相關考試,和國家相關部門評審取得相應的任職資格的人員。助理農藝師,是農業系統職稱的一個級別,農業系統職稱從低到高分農業技術員、助理農藝師、農藝師高級農藝師(副高)、研究員。

評定條件


獲得農業碩士學位研究生;高等農業院校本科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農業大學專科畢業生,擔任農業技術員工作二年以上;擔任農業技術員工作四年以上,經縣級農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考核評審,並具備下列第一款及二、三款之一者,可聘任或任命成為助理農藝師。
1、能運用所學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結合當地農業生產情況,承擔本專業的技術工作。
2、能向群眾傳授農業科學知識,進行一般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諮詢服務工作。
3、能因地制地的推廣先進技術和科研成果,並設計一般試驗方案,對本專業的一般技術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績。

申報地點


戶口所在地縣級或縣級以上農業局

職責和任務


1、制定試驗、示範和技術工作計劃,組織並參與實施,對實施結果進行總結分析。
2、指導生產人員掌握技術要點,解決生產中一般的技術問題。
3、撰寫調查報告和技術工作小結。
4、完成和落實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