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總工會
江蘇省總工會
江蘇省總工會,隸屬於全國總工會,成立於1952年。實行產業和地方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民主集中制。提供江蘇工會概況、工會動態、法律法規並介紹江蘇工會的基本任務、職責。
江蘇省總工會是江蘇各級地方工會、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受中共江蘇省委和全國總工會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作方針,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貫徹執行省委、全國總工會的工作方針,指導全省工會工作。
江蘇省總工會
(二)貫徹江蘇省工會代表大會確定的方針、任務,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履行工會維護的基本職責,組織開展工會各項工作。
(三)對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黨和政府以及全國總工會反映職工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的擬定;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
(四)指導工會理論政策研究;制訂工會的各項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導工會的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技術素質。
(五)協助省轄市黨委和省有關廳、局、公司黨組(黨委)管理省轄市總工會和省級產業(廳、局、公司)工會的領導幹部;監督、檢查省總工會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全省縣以上工會和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檢查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職工生活、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組織和指導職工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創新、技術協作活動。
(七)協助省政府做好全國勞模、省級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勞模和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省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工會組織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並進行指導、協調。
(九)負責省工會系統的對外交流,發展同台、港、澳工會的聯繫,指導和加強國際海員俱樂部的建設。
(十)承擔省委、省政府及全國總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研究室)
組織部
宣傳教育部
民主管理部
保障工作部
勞動保護部
經濟技術部(職工技協辦公室)
法律工作部
女職工部(省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
賬務部(事業發展部)
國際聯絡部
經審辦(審計處)
機關黨委
老幹部處
機關服務中心
主席:魏國強。
副主席:朱勁松、馬永青、張海濤、井良強、徐勇(掛職)、陳健(兼職)、鄧建軍(兼職)、蔣宇霞(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