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法

日本公司法

《日本公司法》在日本,股份交換和股份轉移制度製作為企業重組的有力手段之一,使控股公司的設立在公司法制度下成了可能。日本公司法典在1999年進行修改後,吸收了這一制度。2005年新制定的日本公司法典又擴大股份交換制度的適用範圍,允許合同公司(即有限責任合夥公司)作為股份交換全資母公司。毫無疑問,股份交換與股份轉移制度的建立與實施,對日本公司法的完善,企業的高效重組合併起了一定的制度保障,從而推動了本企業市場競爭力的提高。因此,在我國公司法的修訂和完善過程中,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正文


《日本公司法》目錄


第一章 公司法總論
一、公司的含義和特點
二、公司的能力
三、公司立法
第二章 股份公司的設立
一、股份公司的設立概述
二、設立程序
三、設立責任
四、設立無效
第三章 股份
一、概述
二、股東
三、股份的轉讓與擔保
四、股份的合併、分拆與銷除
五、零股與單元股制度
六、轉換股
七、股票
第四章 股份公司的機關
一、股東大會
二、董事會與代表董事
三、監事
第五章 股份公司的財務會計
一、會計報表
二、公積金及盈餘分配
三、股東的會計監督權
第六章 大型股份公司治理特例
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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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設置委員會公司的特例
第七章 股份公司的資金調度
一、資金調度的方法
三、新股預約權
四、公司債
第八章 股份公司的基礎變更
一、修改章程
二、股份交換與轉移
三、合併與分立
四、減少資本
五、組織變更
第九章 股份公司的整頓和清算
一、整頓
二、更生
三、解散
四、清算
第十章 其他公司制度
……
第十一章 處罰規則
附表1
附表2
附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