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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

利用媒質存儲和傳播信息的物質工具

所謂媒介,在傳播學意義上是指利用媒質存儲和傳播信息的物質工具。按美國著名傳播學家施拉姆的見解,“媒介就是傳播過程中,用以擴大並延伸信息傳送的工具”,同時“媒介”也成了一個職位,媒介專員、媒介策劃、商務媒介等職位。

媒介包括兩方面要素:一是包容媒質所攜帶信息或內容的容器,如書( 甲骨、竹簡、帛書、紙書)、相片、錄音磁帶、電影膠片、錄像帶、影音光碟等; 二是用以傳播信息的技術設備、組織形式或社會機制,包括通訊類(驛馬、電報、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可視電話、行動電話等)廣播類(布告、報紙、雜誌、無線電、電視等) 和網路類三大類。在當代社會,一般而言,媒介指機械印刷書籍、報刊、雜誌、無線電、電視和國際網際網路等,它們都是用以向大眾傳播消息或影響大眾意見的大眾傳播工具,都是傳播信息的媒介。

使雙方(人或事物)發生關係的人或事物。往往指買家和賣家或者其它兩者之間交接的工具。

概述


“媒介”一詞,最早見於《春秋左傳正義·桓公三年》“會於嬴,成昏於齊也。”晉·杜預註:公不由 媒介,自與齊侯會而成昏,非禮也。
例:《舊唐書·張行成傳》:“觀古今用人,必因媒介。”在這裡,“媒介”是指使雙方發生關係的人或事物。其中,“媒”字,在先秦時期是指媒人,后引申為事物發生的誘因。《詩·衛風·氓》:“匪我愆期,子無良媒(mo)。”《文中子·魏相》:“見譽而喜者,佞之媒也。”而“介”字,則一直是指居於兩者之間的中介體或工具。也指在兩者或兩者以上的人或事物間,從中介入參與其中的活動或組織,表達一種動作狀態。
媒介新聞評論學
媒介新聞評論學
英語中的“媒介”一詞,在英語中,媒介"media"是"medium"的複數形式,它大約出現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其義是指使事物之間發生關係的介質或工具。這種廣義的“媒介”,不僅在人類的日常生活中時有所聞(如“蚊蟲是傳播疾病的媒介”,“繡球是傳遞愛情的媒介”等),就是在傳播學著作中也屢見不鮮。在麥克盧漢(M.McLuhan,1964)的筆下,媒介即萬物,萬物皆媒介 ( "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 ,而所有媒介都可以與人體發生某種聯繫,如石斧是手的延伸,車輪是腳的延伸,書籍是眼的延伸,廣播是耳的延伸,衣服是皮膚的延伸等等之類的。媒介無時不有,無處不在。

分類


媒介
媒介
凡是能使人與人、人與事物或事物與事物之間產生聯繫或發生關係的物質都是廣義的媒介。
即使在狹義的層面上,人們對“媒介”的理解和運用也是各不相同和相當混亂的。有時它 與符號混淆:“媒介是指承載並傳遞信息的物理形式,包括物質實體和物理能。前者如文字、各種印刷品、記號、有象徵意義的物體、信息傳播器材等;後者如聲波、光、電波等。” (龔煒,1988)有時它與傳播形式相混:“媒介是一個簡單方便的術語,通常用來指所有面向廣大傳播對象的信息傳播形式,包括電影、電視、廣播、報刊、通俗文學和音樂。” (巴勒特,1986)有時它與渠道、訊息混淆:“嚴格地講,媒介就是渠道——即口語單詞、印刷單詞等等。但是,這一術語常常用來指渠道和信源兩者,有時甚至包括訊息。”“當我們說到‘大眾媒介’的時候,我們往往不僅指大眾傳播的渠道,而且指這些渠道的內容,甚至還指那些為之工作的人們的行為。”(戴維·桑德曼等,1991)我們認為,媒介概念的混亂,會引起論述的混亂,而論述的混亂又必然導致理論的混亂,而混亂的理論是無法指導傳播實踐的。所以,對於媒介的概念,必須予以澄清和定位。

麥克盧漢

麥克盧漢
麥克盧漢
在媒介研究大師麥克盧漢筆下,“媒介是人體的延伸”,媒介可以 是萬物,萬物皆媒介,所有媒介均可以同人體器官發生某種聯繫。媒介無時不有,無時不在。凡是能使人與人、人與事物或事物與事物之間產生關係的物質都是廣義的媒介。施拉姆曾經讚揚麥克盧漢使得“媒介這個曾經主要是藝術家、細菌學家和大眾傳播學家才使用的詞風靡一時”。但是,這種全部依據“都集中在媒介工具對中樞感覺系統”的媒介理論忽略了人與人的社會關係。正如美國學者切特羅姆所指出的:“他的技術自然主義強調媒介是人的生物性延伸,而不是人的社會性延伸。雖然他想通過傳播媒介來追蹤人類文化的發展,他的歷史學卻難於置信地缺乏真正的人民。”

德弗勒

德弗勒也從廣義的層面建構媒介:“媒介可以是任何一種用來傳播人類意識的載體或一組安排有序的載體。”即使在狹義的層面上,對媒介的認識也有分歧。有時它與符號混淆:“媒介是指承載並傳遞信息的物理形式,包括物質實體和物理能。前者如文字、各種印刷品、記號、有象徵意義的物體、信息、傳播器材等;後者如聲波、光、電波等。””(巴特勒,1986)有時它與載體、渠道、訊息糾纏:“媒介就是傳遞大規模信息的載體,是通訊社、報紙、雜誌、書籍、廣播、電視、電影等的總稱,一般又稱大眾媒介。” “嚴格地講,媒介就是渠道——即口語單詞、印刷單詞等。

引申


傳播媒介與傳播符號、傳播形式、傳播渠道的區別
傳播媒介有別於傳播符號。
符號是指表達或負載特定信息或意義的代碼(如語言、文字、圖像等),而媒介是指介於傳播者與受傳者之間,用以負載、擴大、延伸、傳遞特定符號的物質實體。作為一種代碼或手段,符號反映了人對事物認識的過程和信息表達的邏輯特點,因此往往具有抽象性、有序性、思維性和意識性的特點。作為一種物質實體,媒介反映了物質和能源的本身特點和存在形貌,如石碑堅硬,紙張薄軟,大喇叭粗獷,電視機精緻……它們都有形體、有重量、有尺寸,可移動、可保存、可毀壞。信息與符號、符號與媒介之間關係,猶如毛與皮的關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傳播媒介不同於傳播形式。
傳播形式是指傳播者進行傳播活動時所採用的作用於受眾的具體方式,如口頭傳播形式、文字傳播形式、圖像傳播形式和綜合傳播形式等。在政治傳播中,過去人們常採用文藝形式、音樂形式、憶苦思甜形式、參觀訪問形式等。在文字傳播形式中,人們可以運用書籍、報紙、雜誌、傳單、小冊子等媒介進行信息傳播。一種傳播形式可以動用不同的媒介,而一種媒介也可以服務於不同的形式,如電視就可以顯示這一功能。但傳播形式表明的只是傳播活動的狀態、方式和結構,而傳播媒介顯示的卻是實實在在的物體。
傳播媒介還有異於傳播渠道。
英語“Channel”(渠道)一詞,原意是指航道、水道、途徑、通路、門徑、渠道等。在傳播學中,它是指傳播過程中傳受雙方溝通和交流信息的各種通道,如人際傳播渠道、組織傳播渠道、大眾傳播渠道。不同的傳播渠道需用不同的傳播媒介相配合,而不同的傳播媒介又對不同的傳播渠道進行定型。例如,人際傳播渠道是人與人面對面的交流,決定了只能使用人體器官媒介(如發射媒介——嘴,接收媒介——耳)和空氣媒介。但是,信息一旦通過廣播、電視傳播,就又是大眾傳播渠道了。人際傳播媒介可以隨意進入各種傳播渠道,並與其間的特定媒介配合使用,而不會改變其渠道形態,但大眾傳播媒介則完全不同。可見,傳播媒介並不等於傳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