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古論元忠
烏古論元忠
徠烏古論元忠,本名訛里也,其先上京獨拔古人。父訛論,尚太祖女畢國公主。元忠幼秀異,世宗在潛邸以長女妻之,后封魯國大長公主。
金黨懷英篆書大金烏古論公墓誌銘
正當大興府守臣缺少,於是金世宗命烏古論元忠知府事。當時有一個和尚犯法,衙吏逮捕了他關在監獄中,金世宗姑梁國大長公主叮囑放了他,烏古論元忠不聽,並向金世宗稟奏了這件事,金世宗召見他並對他說:“卿不徇私情,很是可嘉啊!像這樣治理京城,朕還有什麼憂慮呢?”任期滿后烏古論元忠又被授予吏部尚書。他的兒子誼與金顯宗完顏允恭的長女薛國公主相配結婚。
大定十八年(1178年),烏古論元忠被提升為御史大夫,並被授撒巴山世襲謀克。金世宗問左丞相紇石烈良弼誰可以做丞相,良弼回答烏古論元忠,於是拜烏古論元忠為平章政事,封為任國公,出任尚書右丞相。策劃討論進士科第的設置,烏古論元忠持贊成態度。金世宗將要啟駕到會寧,烏古論元忠勸諫金世宗不聽,並讓烏古論元忠出知真定府,不久又下詔任命烏古論元忠為右丞相。
金世宗打算用磚砌城牆保護上京,烏古論元忠說“:我國家曾經遭逢正隆興兵,百姓受到損傷而疲睏,陛下治理國家休養生息二十多年,還未完全恢復。況且上京土質疏鬆惡劣,用磚砌城恐怕難以堅固經久,如果風雨摧壞,年年修繕,人民將愈來愈貧困了。”聖駕向東巡幸長時間不回京,烏古論元忠稟奏說:“鸞輿在這裡常駐已有一年,倉中儲存的食物用品一天比一天少,到市上去買價錢越來越貴,禁衛及各局署有不少人逃跑了,有司追捕他們按法律制裁又恐怕有損陛下的仁愛之德。”金世宗讚許並採納了這些意見。
不久,烏古論元忠出任北京留守,皇上責怪他說“:你強悍自用,專權而且結交親近密友。你心懷叵測,是為了快快陞官。”後來左丞相張汝弼稟奏事情,金世宗厭惡他阿諛順從,對左右大臣說:“卿等每遇事或依從或違背,或苟且贊成或暫時逃避,不肯完全表白自己的意見,你們這樣做,與高爵厚祿怎麼能相稱?如果烏古論元忠做丞相,剛直取言,義不顧身,實在是應該推崇的!”於是,詔令烏古論元忠改知真定府事,遷移知河間。
明昌二年(1191年),烏古論元忠任廣寧知府。因為在河間修建,侵犯騷擾了百姓,正遇大赦天下而免罪,任順義軍節度使。烏古論元忠請求辭官未獲准,反被加職任開府儀同三司、北京留守。又調任濟南知府,超過闕令預宴,班平章政事之上。
承安二年(1197年),調去守南京,不久改知彰德府。在任上逝世。訃告傳來,金章宗完顏璟派遣宣徽使白琬燒飯,贈給辦喪事的財物很厚重。
父親:徠訛論。
母親:畢國公主,金太祖女兒。
妻子:金世宗長女,魯國大長公主。
兒子:誼,與金顯宗長女薛國公主結婚。
史書記載《金史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五十八》有傳人物評價
金世宗:“元忠強悍自用,顓權而結近密。居心叵測,其速之官。”
《金史》:“元忠素貴,性粗豪而內深忌,世宗嘗責之。又所至不能戢奴僕,世以此為訾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