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預算執行
國家預算執行
組織國家預算收入與支出實現的過程。
執行機關:中國國家預算的執行機關是國務院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是具體執行機關。財政部在國務院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實現中央預算,並指導監督地方預算的執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級預算的執行,並指導和監督下級預算的執行。中央和地方各主管部門負責執行和監督本部門的財務收支計劃和單位預算。此外,國家還指定專門的管理機構,參與預算執行工作,如稅務機關負責徵稅,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國庫,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辦理基本建設撥款和貸款等。國家預算執行基本原則是:收入按政策,支出按預算,預算調整按規定。
國家預算收入的執行:根據各項預算收入的性質和徵收方法,分別由財政部門、各主管收入的專職機關(稅務部門、海關等)或委託代征單位負責具體的執行工作。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家預算積極組織收入,把應收的款項及時、足額地繳入國庫,並協助各個方面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效益,增加收入,擴大財政收入來源。
國家預算支出的執行:由各級財政部門直接負責組織執行,主要任務是:①按照核定的預算及時、合理地撥付資金,並幫助有關單位貫徹執行勤儉建國,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方針,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果。②根據新情況,不斷組織預算收支平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於客觀情況的發展變化,可能出現沒有預料到的事項,使預算收支從平衡轉化為不平衡,這就要採取措施組織新的平衡。主要措施是增收節支和進行預算調整。
預算執行的信息反饋及動態調節:為保證國家預算收支任務的順利完成,不僅需要建立一系列信息反饋的報告制度,包括參與預算執行的各方面報送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報表和報告等,同時還要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檢查分析,檢查預算收支進度、分析特點、預測趨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