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擔保是我國國家經貿委推行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以政府的政策擔保為主體,專業化商業擔保和互助擔保為兩翼。
政策擔保的市場化運作
政策擔保有好幾種形式。
第一種是純粹的政策性擔保,以全民事業或企業的方式推行
市場化運作,目前和中小企業擔保中心就是採用這種形式。
第二種,是簡單的合作。比如
商業性擔保公司或互助擔保公司與政策性擔保公司之間合作,如聯合擔保、交叉擔保、
再擔保和反擔保等。
第四種是投資型的,政府以
優先股的形式投資民營擔保公司。因為優先股的方式有三條優勢:第一,優先分紅,保證了國有資產的增值;第二,
破產清算時優先清算,同樣也保證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第三,它之所以取得這種優先,是以放棄
行政控制為條件的,這樣就能減少對民營擔保公司的行政干預。這點至關重要。事實上,對民營擔保公司來講,拿出5%收入給優先股
利潤,當成運作成本,既為了自己的財產安全,也保證了國有資產的安全。政府政策擔保基金投資民營擔保公司,用優先股的形式來處理,應是將來發展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