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學院
香港大學二級學院
香港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69年,是香港的第一個開設法學專業的地方,也是國際上最負盛名的法學院之一。1969年香港大學在社會科學學院成立了法律部,1978年成為具有自主研究委員會的法學院,1984年7月1日正式更名為香港大學法學院。
香港大學法學院是香港的第一個法律學校及國際上最負盛名的法學院之一。首先於1969年在社會科學學院成立了法律部,1978年成為具有自主研究委員會的法學院,1984年7月1日正式更名為香港大學法學院。今天,該學院有60多位全職教學人員約17管轄;和1500名學生。它有2個學系,法學系和法律專業學系,4個研究中心。該學院提供四年製法學學士課程,1個雙學士學位課程及3個混合學士學位課程,1年製法學專業證書課程,2年JD項目,及各種講授式碩士課程包括人權、中國法律、企業和金融法、信息技術和知識產權、仲裁等。它還提供了各種研究式學位,包括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SJD課程。
本院認為,在高質量的研究和通才教育。我們的方案強調高質量的教學,學生學習,互動參與和國際視野。鼓勵學生參加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六名教師被授予成員由大學教學院士,渲染它的部門之一,在教學中的大學院士人數最多的榮譽。該學院也是許多國際著名學者和學術會議,每年主機。
該學院密切合作,與法律界人士。它的法律專業證書課程提供了唯一的入職資格在香港的法律專業。
自學院成立第一天,學院已培養畢業生誰是當今傑出的法律專業人士及社會領袖。憑藉我們獨特的地位,作為唯一在中國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資本化,'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原則,該學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在學術,研究和普通法和比較法教育為發展在中國的法律規則。
2015年12月13日,香港大學法學院加入了新絲路法學院聯盟。
香港大學提供以下本科學士學位課程:
法學學士學位
雙學士學位課程:
文學士(文學研究)及法學士
工商管理學學士(法律)學位
社會科學學士(政治與法律)學位
土木工程(法律)學位
以上混合學位課程的本科畢業生在取得有關的本科學位后,可用兩年時間選擇修讀其餘的法學課程,以取得第二個學士學位(法學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