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銷商品款

代銷商品款

代銷商品款是〈企業會計制度〉新設立的負債科目,與存貨中的“受託代銷商品”直接對應。

實質


代銷商品款是相當特殊的負債項目,因為實質上它所明確對應的資產項目“受託代銷商品”的所有權並不歸企業所有,只是為了存貨管理的需要而設置該帳戶,所以在會計報表的披露上,代銷商品款不單獨作為一個負債項目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而是作為存貨中的受託代銷商品項目的抵減處理。
代銷商品款是企業接受代銷商品的價款。該部分價款在銷售前屬於委託代銷單位的資產,隨著企業對代銷商品的出售,其價值逐漸轉移到委託代銷單位,因此該部分價款屬於負債的性質。由於代銷商品款的期限一般較短,會計上將其列入流動負債項目進行核算。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代銷商品款按照實際發生額計量。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代銷商品的價款。企業代銷國外商品的價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收到受託代銷商品時,採用進價核算的,按接收價,借記“受託代銷商品”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售價核算的,按售價,借記“受託代銷商品”科目,按接收價,貸記本科目,按售價與接收價之間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採取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的商品,售出受託代銷商品后,按售價和應收的增值稅額(採用售價核算的,按售價),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應收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應付委託單位的款項,貸記“應付賬款——××委託代銷單位”科目;按收到的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委託單位的款項,貸記“應付賬款——××委託代銷單位”科目;同時,按接收價,借記本科目,按接收價(或售價),貸記“受託代銷商品”科目,按接收價與售價的差額,借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不採取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的商品,售出受託代銷商品后,按售價和應收的增值稅(採用售價核算的,按售價),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應收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結轉營業成本時,採用進價核算的,按接收價,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受託代銷商品”科目,同時,接接收價,借記本科目,按收到的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委託單位的款項,貸記“應付賬款——××委託代銷單位”科目;採用售價核算的,按售價,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受託代銷商品”科目。同時,按接收價,借記本科目,按收到的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付賬款——××委託代銷單位”科目。月度終了,應分攤已銷代銷商品的進銷差價。
三、本科目應按委託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銷售的接受代銷商品的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