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效益
生態環境效益
生態環境效益是生態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總稱。生態效益,是指生命系統與環境之間的相所取得的有益於人類生產和生活的成果,也就是指人為的生態平衡帶來的利益。環境效益,是指人們採取一定的措施,減少和防止工農業生產對人類生產、生活環境的污染或提高環境質量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生態環境效益(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是指建設項目在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方面所獲得的效能和利益。生態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之間相互制約,互為因果。
主要包括對“三廢”的處理和綜合利用,國土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效益,主要是指國土資源的開發不僅不造成對生態環境的破壞,而且可使暫時失去平衡的生態系統重新趨於平衡,使惡化了的環境向有利於生產、生活知資源更新方向發展,或者重建人工生態系統,提高國土資源的利用率,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
人們為了獲取更多的經濟效益,有些工程可能給生態環境帶來不利的影響,此時經濟效益是正值。而生態環境效益是負值。生態環境的好壞,涉及國民經濟全局和長期的經濟效益。在人類的生產、生活中,如果生態環境受到損害,全局和長期的經濟效益也難得到保障,因此,人們在社會生產活動中要維護生態平衡,力求做到既獲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又獲得良好的生態環境效益。
水利工程的生態環境效益是指修建水利工程與不建水利工程相比情況下,對改善水環境、氣候及生產生活環境所帶來的利益。水利工程可以提供較穩定的生產、生活環境,防止水患,改善航運、旅遊環境,提供清潔、無污染的電源。如防水工程的生態環境效益有避免洪災引起水質和衛生條件惡化、造成疫病流行、居民健康水平下降;避免土地被沖毀、淤壓,導致沙化荒廢;減免林、草被淹死的生態環境惡化等。治澇工程的生態環境效益有避免水鹽狀況惡化而引起的土壤沼澤化和土壤次生鹽鹼化等。
生態環境效益的計算方法比較複雜,通常採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並盡量用貨幣表示,不能用貨幣表示的用文字定性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