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主管安徽省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6月成立,是主管安徽省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地址:合肥市永紅路11號主要負責安徽省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的政策管理、徵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稅工作。
2018年6月1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鄧向陽出席掛牌儀式。標誌著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合併。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6月成立,是主管安徽省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划轉工作正在準備中)
“十五”期間,全系統共組織國稅收入1193億元,相當於“九五”時期的1.8倍;年度收入規模由170億元擴大到340億元,年均增長17.6%,高於“九五”時期5.7個百分點;宏觀稅負由5%提高到6.3%,五年上升1.3個百分點,收入質量明顯提高。2005年,組織國稅收入340億元,比上年增長23.6%,增收65億元,總量和增量均創歷史新高。2006年,全省國稅收入完成428.12億元,比上年增長22%,增收77億元,收入總量居全國第19位,中部地區第5位,收入增幅與全國持平,居第16位,中部地區第4位。2007年,全省國稅收入(計劃口徑,下同) 完成528.7億元,比2006年增長23.5%,增收100.6億元,既超額完成了國家稅務總局的收入計劃,又為全省財政收入1000億元預算任務的完成作出了貢獻。2008年,全省共組織國稅收入627.3億元,同比增長18.7%,增收98.6億元。
以構建“風正、氣順、勁足”的和諧安徽國稅為目標,以實施《班子建設工程》、《幹部素質工程》、《系統黨建工程》等“十一項工程”為重點,按照“把老同志安排好,把中年同志使用好,把年輕同志培養好”的工作思路,認真抓好全省國稅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建設,不斷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切實強化兩權監督制約,明確規定“一把手”和紀檢組長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和基建工作,並對領導幹部“約法三章”,全省國稅系統幹部隊伍素質明顯提高,樹立了良好的文明形象。近3年來,省局獲得“安徽省文明行業”稱號,全省17個地級市局有16個被評為“市級文明行業”;有231個集體和73人次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其中:5個市、區局受到全國文明委表彰;省局和58個市、縣(區)局獲得安徽省第七屆“文明單位”稱號;2006年全省第三次“萬人評行風”活動,全省國稅系統群眾滿意率達到86.18%。一個更加開放、更有活力、更重實幹、更善創新的安徽國稅形象全面展現。
省局設4個直屬機構,級別為正處級。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稅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2.第一稽查局
負責安徽省國家稅務局指定的大企業集團及全省重點稅源納稅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檢查工作。
3.第一直屬稅務分局
負責安徽省國家稅務局指定的大企業集團及全省製造行業、服務行業重點稅源納稅人中年納稅額超億元企業、外資企業、跨區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監控和評估。
4.第二直屬稅務分局
負責安徽省國家稅務局指定的大企業集團及全省特定行業、其它行業重點稅源納稅人中年納稅額超億元企業、外資企業、跨區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監控和評估。
省局設5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處級。另根據工作需要,保留黃山培訓中心、九華山培訓中心,增設蚌埠培訓中心、網站管理辦公室、數據處理辦公室。
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應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網站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信息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內、外部網站的建設工作;內、外部網站管理系統的推行應用和運行管理;欄目設置、頁面製作、信息採集和發布;協調相關部門對有關欄目信息進行處理,並及時、可靠地實施傳遞、發布和分發各應用系統間需要的共享信息;對網站信息內容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上級領導;對下級稅務機關網站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及時掌握本地區社會上涉稅網站基本情況,發現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彙報。
數據處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信息中心)負責對各類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電子數據信息進行抽取、交換、匯總、分析,做好整理和深層次挖掘工作;依託全省國稅集中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中所採集的各類稅收信息,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根據各業務部門的需求,提供各類稅收分析信息和數據;實施對全省納稅人的稅源監控服務,完善、拓展“一戶式”內容;實施對稅務管理人員管理過程的質量監控和執法行為的監控;依託省級集中數據,為基層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提供評估分析對象。
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房產管理、綠化和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受託管理機關財務工作。
培訓中心(省稅務學校)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稅收科學研究所
組織、指導、協調全系統的稅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調研課題和任務;組織全系統稅收科研成果的鑒定和推廣;跟蹤經濟和稅收形勢發展變化,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組織有關稅收調研成果的評選和獎勵;承擔系統內學會、研究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承接原稅務雜誌社負責《中國稅務》(安徽專版)的采編及相關管理工作。
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註冊登記、年檢等工作;負責稅務師事務所機構的審核、報批並對其執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負責註冊稅務師的後續教育和稅務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黃山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九華山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蚌埠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省局內設12個行政處(室),級別為正處級;另設巡視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辦公室
負責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辦公室內設督查科,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和完善督查崗位責任制、督查時限制、督查報告制、安全保密制等各項督查工作制度;負責建立健全督查網路,保證督查工作順利進行;負責對國稅中心工作、重點工作、有關會議議定重要事項、領導重要批示及其他督查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組織、協調本級和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及時向單位領導和上級督查部門報告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指導和監督下級國稅機關的督查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組織起草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組織稅收政策調查研究;研究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的有關問題;承擔稅收法規文件的清理、鑒定及彙編工作。
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負責分管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
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的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
7.徵收管理處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指導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和稅收資料的管理;管理普通發票;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征管以外的稅控器具的開發、推廣和應用工作。
計劃統計處
編製、分配稅收計劃,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制定稅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宏觀分析;負責稅收票證的印製和管理。
財務管理處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財務管理處內設集中採購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政府集中採購法規及相關政策,研究制定本系統有關政府集中採購制度和辦法;負責編製、調整省局集中採購計劃、目錄及相關標準,並辦理有關具體採購事宜;負責指導、監督系統集中採購工作,以及系統集中採購統計報表的統一編報工作。
人事處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製、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及出國(境)政審工作;負責管理人事檔案。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人事處) 負責省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教育處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稅務培訓機構和教育經費的管理工作。
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巡視工作辦公室 負責巡視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文件起草、巡視組人員管理、後勤保障;研究、組織、協調本省的巡視工作;承辦總局巡視辦、省局黨組和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省局機關及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省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
張德志(黨委書記、局長)
沈光繼(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巡視員)
周敬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倪廷輝(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寶江(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李傑生(黨委委員、副局長)
趙弘(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