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軍人
對殘廢或負傷軍人的尊稱
“榮譽軍人”簡稱“榮軍",根據新華字典的名詞釋義解釋為:榮譽軍人是對殘廢軍人的尊稱。根據現實生活中應用對象一般是對傷病殘軍人的尊稱。
榮譽軍人
榮譽軍人
榮譽軍人是一個無特定"功勞和榮譽“指向的尊稱,並非泛指所有戰功有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而是人民出於禮貌和忌諱,不直接稱呼殘疾軍人或者殘廢軍人,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尊稱傷病殘軍人為榮譽軍人!而做為自稱,任何一個“非傷病殘”涉軍群體的退役軍人把自己稱為榮譽軍人都不太得體,也無法彰顯自己特定的榮譽和身份,比如參戰涉核,比如立功受獎,他們的軍功和榮譽有比”榮譽軍人”更貼切更高尚的詞語,比如功臣、英雄模範等,所以,榮譽軍人最貼切的適用對象是傷病殘軍人。
榮譽軍人名稱形成於解放戰爭時期,當時的晉冀魯豫、晉察冀、華東、東北、中原、華北等人民解放軍各部由於傷病殘人員驟增,相繼成立了人民解放軍榮軍管理委員會、榮軍管理局(后改為榮譽軍人總校)、榮 譽軍人教養院、榮軍農場等榮譽軍人管理以及療養、學習機構,隸屬軍隊管理!榮軍總校管理的榮軍分為輕傷與重傷兩類,輕傷的隨軍征戰,重傷的安排在榮校留在原地繼續學習和療養,戰爭過後,各解放區相繼成立省級榮譽軍人管理局,歸屬省政府領導,原榮軍總校榮譽軍人由軍隊供給改為地方供給。1952年開始,全國榮譽軍人學校、榮譽軍人教養院先後更名為革命殘廢軍人學校、革命殘廢軍人教養院。1958年革命殘廢軍人學校停辦,其管理機關——各省民政廳榮軍總校取消併入各省民政廳優撫局。至今僅存榮譽軍人醫院、榮譽軍人療養院、榮軍農場等單位.
榮譽軍人
榮譽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