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牆制度

防火牆制度

1、為保證信用評級信息在保密的前提下合理使用,確保公司信用評級過程和評級結果的獨立性、客觀性、公正性,確實維護客戶和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總則


2、本制度所指的防火牆是指公司在承接信用評級項目時,公司員工不按規定使用信用評級信息導致信用評級信息被不應掌握的人或部門而掌握的情形。
3、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部門設置


1、公司應當建立合理的內部組織結構,恰當的劃分機構職能,設計規範的業務流程,使從事信用評級的業務部門之間以及從事信用評級的業務部門與其他業務部門之間在職能、人員、業務、信息流等方面保持獨立。
2、公司涉及信用評級的部門分為三大類:
1)、信用評級部門:工商企業部、公用事業部、金融機構部、結構融資部、中小企業部、專業評審委員會等;
2)、信息服務部門:行業地區部、國家風險部和風險管理諮詢部;
3)、支持部門:稽核合規部、技術支持部、數據中心、客服中心、綜合管理等部。

原則準則


1、處理信用評級業務的評審委員、評級項目小組成員、市場部人員、合規和質量管理人員、技術支持人員、客服人員、數據管理人員、備案管理人員應嚴格執行迴避制度。
2、信用評級業務部門、信息服務部門和支持部門之間,嚴禁交換與評級相關的業務信息,各部門人員均應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
3、與信用評級業務相關的各部門人員,應嚴格依據崗位職責和評級業務流程處理評級業務事項,確保信用評級信息在規定的範圍內流動。
4、信用評級項目的承攬、項目承做和審核評審應嚴格分離。項目承攬人員一律不得作為項目評級人員,不得作為三級審核成員對所承攬業務的評級報告實施審核,但可以作為項目聯繫人,與評級客戶及相關機構保持溝通。
5、信用評級業務的承做與審核、評審應嚴格分離。項目承攬人員一律不得作為三級審核成員對所承攬業務的評級報告實施審核,不得作為評審委員參與評審。
6、信息服務的市場業務部門應與評級業務部門嚴格分離。市場業務人員不得向同一客戶同時提供信息服務和評級服務。
7、客服中心是市場部門與評級部門的有效區隔實體;技術支持部是評級與評審的有效區隔實體;稽核合規部是獨立的第三方監管實體。

市場業務


1、市場部人員負責銷售公司的信用評級產品,不參與信用評級報告撰寫和級別評定工作。
2、市場部人員對評級對象進行產品營銷時,如需要提供技術支持,分析師必須客觀、公正的提出業務支持,不得就被評對象作出評級結果預測和允諾
3、市場部人員在業務談判過程中,分析師與信用評審會委員均不得參與評級費用討論和評級合同簽訂等工作。
4、評級項目開展過程中,市場人員不得將評審委員和項目支持人員的相關情況及其聯繫方式,評級和評審內容等信息告知或變相告知被評對象或客戶。

評級業務


1、對評級與信息服務業務進行隔離。
2、評級業務由評級總監統一管理。在進行信用評級項目時,由公司評級部門成立評級項目組,項目組對評級對象進行考察、分析,形成初評報告,並提交評審委員會。
3、評級項目組成員包括分析師、數據人員和行業專員等,負責數據處理、分析研究、評級報告撰寫等工作,但不得參與市場業務銷售。
4、評級項目組分析師負責訪談的準備、資料整理,如需要調用其它客戶相關資料,需經過主管批准,由評級秘書轉發。
5、項目組成員不得把評級對象相關資料以及評審委員信息私下轉發他人,
6、評級項目組數據人員負責評級數據真實、完整和全面性的審核、處理,對數據的收集、錄入、審核、報送與調整、備份保存管理;
7、評級項目分析師獨立完成評級報告撰寫,對報告內容負責,市場人員不得參與。
8、評級項目組行業專員負責行業風險專業研究的支持。
9、評級項目組成員不得向評級對象透露信用評審委員名單及聯繫方式等聯繫信息。
10、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或干擾評級項目小組成員的工作獨立性。

評審業務


1、評級結果由評審委員會通過投票表決的形式決定,具體投票規則由《大公信用等級評審制度》決定。
2、評審委員依據客觀實際,獨立發表審核意見,其行為不受市場人員、評級人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其他人員的干涉。
3、參加評審會的行業、專題、數據研究人員、外部專家、質量專員、合規專員參議人員,對信用評審過程的合規性,評審的專業性和科學性進行監督。

信息部門


1、信息服務部門人員不得參與評級業務的市場開發和評審工作。
2、信息服務部門由技術總監統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務期間,不得與評級部門交換信息。另外,信息服務部門不得參與評級業務的市場開發工作。

支持部門


1、技術支持人員、客服人員、數據管理人員等按評級業務流程處理信用評級業務時,依據職責處理評級工作,不得向評級項目組了解超越職責範圍的評級業務信息。
2、稽核合規部對信用評級業務流程中防火牆制度的執行環節進行合法合規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