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建範圍
適建範圍
適建範圍指地塊建設項目所允許的功能。地塊建設項目所允許的功能(即地塊土地的使用性質)規定了該地塊今後建築物的使用功能和該地塊土地的用途,它由《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1990)所規定的城市用地劃分類型(一般按小類)進行規定。另外,為適應城市建設發展的多變性,一般均應制定相應的建設地塊適建性規定。
適建範圍指地塊建設項目所允許的功能。地塊建設項目所允許的功能(即地塊土地的使用性質)規定了該地塊今後建築物的使用功能和該地塊土地的用途,它由《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1990)所規定的城市用地劃分類型(一般按小類)進行規定。另外,為適應城市建設發展的多變性,一般均應制定相應的建設地塊適建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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