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

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

徠所謂農村剩餘勞動力,是指農村勞動力中沒有從事農業生產也沒有從事其他生產或服務活動的勞動力。由於這群人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工作,所以稱為剩餘勞動力。

概況


中徠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根據國家統計局2009年1月26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08年末中國總人口為13280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73萬人。全年出生人口1608萬人,出生率為12.14‰;死亡人口935萬人,死亡率為7.06‰;自然增長率為5.08‰。出生人口性別比為120.56。

勞動力和人口構成

中國人口的構成情況,大體如下圖所示的比例(%):
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
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
目前中國究竟有多少農村剩餘勞動力?對此,學者們有不同估計:低位估計為1億~1.5億人(吳敬璉,2001);中位估計為2億(陳劍光,2000)~2.5億人(張忠法
等,2000);高位估計為4億~5億人(溫鐵軍,2001)。
中國人口的構成情況,大體如右圖所示的比例(%)
中國農村人口佔總人口的68%,剩餘勞動力達到1.2億,而且每年增加1000萬,農村剩餘勞動力比重大,是農民增收的潛力。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有序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讓農村的剩餘勞動力實現就業,增加農民收入。
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能加快城市化進程
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析,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城市化水平從1978年的18%提高到37.3%,但與工業化水平相比,仍然落後了10多個百分點。城市化水平低和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遏制了城市工業化對勞動力的需求,也限制了農民收入的增長,影響了農村消費市場的規模,最終將制約城鄉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所以,逐漸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的束縛,增加農民收入,用農村消費需求推動城市經濟發展,通過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加快城市化進程,是當前必須著力解決的問題。

政策

《農業部關於做好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工作的意見》中要求各地:
一、要充分認識做好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合理流動。
二、要積極開展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各類培訓機構與勞務市場和用工單位簽訂合同,以需定培,定向培訓。
三、要努力做好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的信息服務工作,為他們外出就業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服務。
四、要切實保障外出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損害外出農村勞動力土地流轉權和收益權的行為,要及時查處和糾正。
五、主動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做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集中力量解決好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勞動條件惡劣、勞動安全和職業病防護沒有保障等突出問題。

三農問題


三農問題:農民問題:是“三農問題”中的核心問題,表現為農民收入低,增收難,城鄉居民貧富差距大,實質表現為農民權利得不到保障。
農村問題:集中表現為農村面貌落後,經濟不發達。形象比喻為中國的城市像歐洲,農村像非洲。現在中國政府通過各種措施改善了農村的居住和生活條件,農村的生活水平在提高。
農業問題:集中表現為農民種田不賺錢,產業化程度低。
解決三農問題實質:是要解決農民增收、農業增長、農村穩定。這是一個關係十三億人口大國的,經濟社會國計民生的大問題。

文件

始於1978年的農村改革,至今已經歷26年風雨。針對改革不同時期面臨的問題和阻力,中央先後制定出台了6個“一號文件”,順應和指導了農村改革,有力地促進了農村改革和農業生產,給中國農村帶來了巨大的變化。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第一個“一號文件”,對迅速推開的農村改革進行了總結,並對當年和此後一個時期農村改革和農業發展作出了具體部署。之後,連續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是關於農村政策的。這五個“一號文件”,在中國農村改革史上成為專用名詞——“五個一號文件”。
1982年的一號文件,突破了傳統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制框框,明確指出包產到戶、包干到戶或大包干“都是社會主義生產責任制”。這個文件不但肯定了“雙包”(包產到戶、包干到戶)制,而且說明它“不同於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個體經濟,而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
1983年1月,第二個中央一號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正式頒布。這個文件從理論上說明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在黨的領導下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中國實踐中的新發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個一號文件。文件強調要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延長土地承包期。為鼓勵農民增加對土地的投資,規定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生產周期長的和開發性的項目,承包期應當更長一些。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即第四個一號文件。文件的中心內容是: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取消30年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產品採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國家還將農業稅由實物稅改為現金稅。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1986年農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個一號文件。文件肯定了農村改革的方針政策是正確的,必須繼續貫徹執行。針對農業面臨的停滯、徘徊和放鬆傾向,文件強調進一步擺正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連續增長緩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2004年1月,中央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成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的第六個一號文件。

轉移關鍵

中國已有1/3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僅跨地區流動的農民工就約有1億人。農民工作為城市發展勞動力不足的有效補充,已經成為城市產業大軍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城市不可或缺的就業主體。但是,過量的農民工進城,也給城市管理和建設帶來了一定的壓力。如何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就業問題,現已成為當前政府最為關注的難題之一。
在2009年2月2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農村問題權威專家陳錫文透露,受金融危機影響,全國約有2000萬農民工失業返鄉,這一數據讓人感到震撼和不安,因此,如何解決農民工的就業問題,如何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問題,有必要引起全社會進一步的關注和思考。

問題


簡介

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無論是對流出地農村還是對流入地城市,都不可避免地帶來了一些社會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大量有知識、有技能的青壯年勞動力流出農村,導致留守農耕的勞動力和種田質量下降,有的地方甚至出現拋荒棄耕現象。
二是由於農村年輕人外出,農村老年人口比例明顯上升,加快了農村人口的老齡化,也使農村部分地區出現了勞動力短缺的問題。同時使得流出地農村常住人口文化程度明顯下降。
三是加重了城市就業和管理的負擔。大量農村人口湧入城市,使得本來就不夠寬敞的城市顯得更加擁堵,城市人口就業壓力加大,交通負擔加重,城市的管理成本大大加大。
四是給人口管理增加了難度。農村人口長期在外,村幹部對計劃生育管理鞭長莫及,流動人口超生現象嚴重,且“超生兒”隨父母四處遊盪,不打疫苗,不接受教育,致使農村兒童的健康狀況、文化素質等情況令人擔憂。
五是給社會治安帶來許多問題。農民工形成一種特殊的“自由人群”。同時,由於農民工的生產經營活動經常得不到公正對待,合法權益常常受到侵犯,又找不到正常的利益表達方式,找不到解決糾紛的合法途徑,再加上法律意識不強,受城市物質利益誘惑,貪圖享受,鋌而走險等原因,致使農民工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深層障礙

從以上這些問題之中,可以透視到現行機制體制中存在的深層障礙。
障礙一:城鄉結構矛盾明顯,妨礙了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速度和規模。中國城市化進程明顯滯後於工業化進程,不利於服務業的發展,而農村勞動力轉移恰恰最容易進入城市服務業;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鄉居民身份差異給農村勞動力的自由遷移增加了成本和風險,影響了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城鄉教育體制的差異對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形成了阻礙;農地制度對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制約;隨著城市失業數量的增加,農村勞動力與城市勞動者在就業市場中的競爭愈加激烈,過高的城市失業率會加大農村勞動力在城市尋找工作的機會成本。
障礙二:農民工的工資待遇和權益維護與其實現穩定就業的需求之間存在較大差距。
障礙三:勞動力市場的不健全造成了農村勞動力的無序盲目流動,組織化程度有待提高。魚目混珠的勞動力市場,沒有規範的招工程序,沒有準確的招工信息,沒有善後的“輸出”服務,農村勞動力像一隻無頭蒼蠅一樣闖入了茫茫城市中,其後果可想而知。較低的組織化程度給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帶來了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后的保障、維權工作帶來了難度,也難以形成規模化、正規化的經濟。
障礙四:農村勞動力文化程度和就業技能水平較低,就業競爭能力較弱,就業壓力和“招工難”的現象並存。

對策建議

根據目前中國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現狀及轉移中存在的問題,要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深化體制改革,健全各項制度,為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創造寬鬆環境。各級政府要充分利用農村市場信息體系,拓展服務領域,做好信息服務工作;為了鼓勵分工分業農民順利轉產,政府應設立財政專項資金,對在培訓期的農民給予一定的生活津貼,對於分工分業后的農民創辦新企業,提供貸款補助等,在這方面,經濟發達地區已有一些實踐,要及時進行總結推廣;鼓勵多部門、多渠道、多形式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完善失業保險制度。進城農村勞動力的失業要逐漸納入政府失業保險系列,實行城鄉統籌,促進城鄉社會穩定。
其次是建立統一的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體系。要把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至今還在起著束縛農村勞動力轉移的諸如人口、土地、就業、社會保障等體制,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以改革和完善。在這方面,2004年黨中央國務院一號文件《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就已經明確,但真正落實到位還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要改變這種現狀,當務之急是要改革戶籍制度,消除城鄉二元對立造成的隔閡。戶籍制度改革勢在必行。只有改革了戶籍制度,農民才可能從土地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當然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又會出現一些新問題,如大量農村和小城鎮居民遷往大城市,造成了大城市的過分擁堵和房價的快速上漲;大量農民工子女湧入城市,造成城市教育資源緊張;大城市的積聚效應可能會形成“窮者越窮,富者越富”的“馬太效應”。這個問題說明,體制的改革觸一發而動全身,在進行戶籍制度改革的同時,還需要進行相應的教育體制、社會保障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必須統籌兼顧,綜合發展。只有實現了城鄉勞動力資源的一體化管理,才能降低勞動力的流轉成本,克服自發性、盲目性,實現農村勞動力的有序流動。
再次是推進城鎮化建設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據測算,到21世紀中葉實現城鎮化之時,中國城鎮人口將凈增加7-8億。其中不足20%來自於城鎮人口的自然增長,80%以上將來自於農村人口進城。由於各地區進城人口與城鎮化的其他要素配置的不均衡,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農村人口就近進城與跨地域異地進城並存就成為必然。改革開放以來,由於東部地區城鎮的快速發展,以勞務輸出為主要形式的中西部地區農村人口跨地域進入東部地區城鎮,曾經引起各界的廣泛關注,未來10-20年內估計這種異地城鎮化進程仍將成為一道風景線。
最後是開闢多渠道的轉移路徑。將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村延伸;培育新型農民,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調整鄉鎮企業結構,增強鄉鎮企業對農村勞動力的吸納能力。進一步擴大國際勞務輸出,用農村人力資源換國外土地、能源等資源。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