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類中間業務

擔保類中間業務

概述

擔保類中間業務是指由商業銀行向客戶出售信用,或為客戶承擔風險引起的有關業務,如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包括備用信用證業務的擔保類業務、貸款承諾等。

種類


擔保類中間業務指商業銀行為客戶債務清償能力提供擔保,承擔客戶違約風險的業務。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備用信用證、各類保函業務等。
(1)銀行承兌匯票
這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並由承兌申請人向開戶銀行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商業匯票。
(2)備用信用證
這是開證行應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為信用證的收益人而開具的一種特殊信用證,以保證
在借款人破產或不能及時履行義務的情況下,由開證行向收益人及時支付本利。
(3)各類保函業務
各類保函業務包括投標保函、承包保函、借款保函等。

特點


(一)可以提升企業信用度,降低建立商業信用關係的交易成本
銀行為中小企業辦理擔保類中間業務,實際上就是向企業出售自己的信用,對企業進行“信用增級”以提升企業的信譽度。從而使商業信用的授信者可以減少對商業信用受信者的信譽狀況、生產規模、產品質量、技術水平等信息的搜集、處理等工作的投入節約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降低交易成本,有利於商業信用關係的建立。比如企業在向其產業鏈上游企業請求賒銷商品或向下游企業請求預付貨款的過程中,若能從銀行獲得資信證明其資信狀況,則建立商業信用關係的交易成本較低,商業信用關係就易於建立。
(二)增強交易主體對交易過程的監控力度,降低道德風險
商業信用的授信者向企業提供商業信用后就失去了對賒銷商品和預付貨款的控制力,這容易引發受信企業的道德風險、為了避免或減少道德風險商業信用的授信者,必須加大監控力度,使交易成本大幅度上升。而通過銀行可以在不必增加過多的交易成本的情況下,使授信企業對受信企業的監控力度大大增強,減少道德風險。
1、處於產業鏈下游的商業信用的授信企業可以將預付貨款打入銀行的專用賬戶而不是直接打入商業信用受信企業的賬戶。由銀行監督受信企業按約定使用款項,一旦發現企業存在道德風險傾向,可立即終止付款並向企業追索前期付出的款項。處於產業鏈上游的授信企業可以藉助於銀行對受信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監督。受信企業以賒銷商品,或以賒銷商品生產出來的商品為抵押向銀行提供反擔保時,銀行可向其提供保函,同時加強對受信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監督,加強對受信企業按約定歸還貨款的控制力度,從而達到提升授信企業的監控能力的目的。
2、商業信用的受信企業一旦違約,不僅自斷其購銷渠道並遭致銀行的追索而使其的信用記錄惡化,今後無法得到各種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