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娥
《三國志》唯一立傳的女子
趙娥,東漢酒泉郡祿福縣(即肅州)人。丈夫龐子夏,表氏縣(今高台縣)人。龐子夏去世后,趙娥在祿福縣撫養其子龐淯。她的父親被李壽殺死。靈帝光和二年(公元179年)二月上旬的一天早晨,趙娥在都亭前與李壽相遇,她奮力揮刀殺死了李壽,隨後到了都亭尊長的面前認罪伏法。後來,涼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劉班等人共同上表朝廷,稟奏趙娥的烈義行為,刻石立碑顯其趙家門戶。黃門侍郎梁寬 還著書追述趙娥的事迹,為其作傳。西晉政治家傅玄為其作《秦女休行》詩,加以讚美。
趙娥像
三國志大戰3中龐娥(即趙娥)形象
靈帝光和二年(公元179年)二月上旬的一天早晨,趙娥在都亭前與李壽相遇,趙娥立即跳下車牽住李壽的馬,叱責李壽。李壽驚愕,回馬欲走,趙娥奮力揮刀砍去,馬受傷而驚,將李壽摔在道旁溝里,趙娥找到李壽,就地砍去,用力過猛,刀入樹桿而折斷,李壽受傷,趙娥上前欲奪李壽的佩刀殺李壽。李壽持刀大呼,一躍而起。趙娥隨即挺身奮起左手抵住他的額頭,右手卡住他的喉嚨,反覆周旋,最終李壽氣閉,順手而倒,趙娥遂拔李壽的刀,割下李壽的頭,拿到都亭尊長面前,認罪伏法,緩緩步入監獄,辭別時臉色不變。當時祿福長尹嘉,不忍心給趙娥判罪,便解了印綬,辭去官職,馳法縱之。趙娥說: “仇不報,怨氣能把人閉死。依法論罪,是君子常有的典範,我怎麼敢貪生怕死,以枉官法。”同鄉人聽到這件事,都向城裡跑來,為趙娥的烈義行為悲喜、慷慨、感嘆。守尉不敢公開釋放趙娥,暗裡讓趙娥走去自匿,趙娥高聲抗爭說“枉法逃死,不是我的本意,如今仇人已殺,犯了死罪,請求你們依法收我入獄,以保國法的執行,即使再有萬死,對我來說也很滿意。”守尉不聽勸告,趙娥又說: “我雖然渺小,但還懂法律,殺人之罪,國法難容,如今既然犯罪,無理可逃,請求論罪懲處,用我的屍首在街市上示眾,肅明國法,這就是我的願望。”表情嚴厲,毫無懼色。守尉知道趙娥很難順從,就強迫她回家。趙娥仍堅持已見,毫不服從。守尉無奈,只得收她入獄。後來,遇到大赦,趙娥獲釋,被送回。
涼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劉班等人、共同上表朝廷,稟奏趙娥的烈義行為,刻石立碑顯其趙家門戶。太常宏農張奐等顯貴登門看望,贈予20段束帛,以此勉勵。各地聽到趙娥大義的人,都紛紛讚美她的高尚、偉大。黃門侍郎梁寬著書追述趙娥的事迹,為其作傳。西晉政治家傅玄為其作《秦女休行》詩,加以讚美。
《後漢書·卷八十四·列女傳第七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