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擋號牌

故意利用物品遮擋車牌號的行為

遮擋號牌是指故意利用物品遮擋機動車牌號碼的行為,屬於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為。

目錄

正文


修訂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未懸掛或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違法行為一次記12分。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