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分行是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設立的省 (自治區、直轄市)、地 (市)、縣 (市) 分支機構。它是中國人民銀行的派出機構,由中國人民銀行實行集中統一領導和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立一級分行,省和自治區以下的省級市與地區設立二級分行。分行及分行以下機構實行行員制和預算撥款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它們在本轄區內履行下列職責: ①監督管理金融機構; ②調查統計本轄區的經濟、金融情況。③貫徹實施
貨幣政策,管理
貨幣市場,調劑金融機構間資金。④經理
國家金庫和代理
發行政府債券。⑤現金髮行、調撥和金銀管理。⑥會計結算和聯行清算。⑦外匯管理。⑧領導轄區內中國人民銀行支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