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是杭州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根據國家和上級監測站要求參與制定有關政策法規和監測技術規範。 2、參與本地區環境監測規劃、計劃的制定,並貫徹執行。 3、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範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對轄區內的污染源實施監督監測,對重點污染源建立和健全排污動態檔案,編寫監測報告。 4、按分級管理、分級實施的原則,履行監督監測職能。 5、收集、整理、儲存本地區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對本地區環境質量和排污狀況進行綜合分析、編製環境監測報告、年鑒、環境質量報告書、為政府的環境狀況公報提供監測數據。 6、負責本轄區內環境監測網路的技術業務指導,監測質量保證和技術資質的考核。 7、建立本轄區應急環境監測網、為轄區內污染事故處理和污染糾紛提供監測數據,參加區域的污染事故調查和污染糾紛仲裁。 8、履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它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