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勇

商務部培訓中心基建維修處基建科原科長

楊志勇,2003年至2010年年底擔任培訓中心基建科副科長、科長,期間利用負責培訓中心基建工程等方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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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商務部培訓中心基建維修處基建科原科長楊志勇,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2012年10月24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以犯受賄罪判處楊志勇有期徒刑十年。楊志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12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楊志勇的政紀處分正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