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豬節
搶豬節
“搶豬節”是景寧縣大漈鄉畲族特有的傳統節日。“搶豬節”在每年秋收后舉行,主要內容包括迎神、演社戲、殺豬、慶豐收等系列活動。現已被列入了浙江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搶豬節是景寧縣大漈鄉畲族特有的傳統節日
據考,“搶豬節”民俗活動起於明朝,盛行於在民國以前,民國后漸趨沉寂。在非遺普查中,通過走訪民間藝人,整理出了有關搶豬節的傳說和表現形式,並予以恢復。
“搶豬節”
最先抬到的豬,擺在宮的正門,稱為首豬。隨後按到達先後次序排放。豬被全部抬到后,由各村推出的董事,以豬的大小進行評選。最大的稱“馱”豬(“馱”為最大的意思),最小的稱為“昌”豬(“昌”是昌盛之意),即祝主人來年養豬昌盛。待“首”、“馱”、“昌”三豬確定,四周鞭炮齊鳴,人們為三豬披經挂彩,吹吹打打,將它分別送回主人家,其餘的豬由各人自己抬回家去。
殺豬人家,午飯時邀請親朋好友吃飯,來者每人向主人交一紅包,內有現金,其額不拘,主人一一笑納,當即擺酒席,宴請客人,謂之吃“喪豬福”。宴罷,主人便據客人所送紅包內的金額,按當時當地市價,稱豬肉給客人帶回家,謂之“散席”。至此,搶豬節才算結束了。
通過舉辦“搶豬節”活動預祝來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體現了大漈鄉村農民樸實、熱情、崇尚勞動、尊親敬祖、敬老敬賢、慎終追遠等傳統倫理觀念,是優秀傳統道德文化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