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力
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
李亞力,男,漢族,1960年2月出生,山西省朔州市人,函授本科,1980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
2012年12月,被調查。
2013年1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2014年12月,因涉受賄犯罪被檢方逮捕。
參加工作後任省公安廳治安處秘書科、基礎科幹事;
1987年任省公安廳治安處副主任科員;
李亞力
1990年任省公安廳治安處基礎科科長;
1992年任省公安廳預審監管處副處長;
2000年任省公安廳經濟偵察總隊副總隊長;
2001年任省公安廳經濟偵察總隊調研員;
2002年任省公安廳經濟偵察總隊政委;
2003年任臨汾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4年任晉中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處級);
2006年任晉中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處級);
2008年任晉城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副廳級)。
2011年11月,李亞力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
2013年12月被停職。
李亞力
2014年1月13日,山西省紀委決定給予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李亞力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建議按有關程序撤銷其職務。紀委稱,據調查,李亞力在處理其子違章駕車並妨礙交警執行公務過程中,違反規定,濫用職權,其行為已構成瀆職錯誤。同時還發現其有違反廉潔自律錯誤和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錯誤。此事件中涉及的其他違紀人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太原市有關部門作出處理。
2014年12月,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山西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亞力(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