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管理
電費管理
電費管理是按照國家批准的電價,依據用戶實際用電情況和電能計量裝置的記錄計算電費,並及時、準確地同收電費的活動。電費管理包括抄表、核算、收費和綜合統計四個相互聯繫的環節。
由於電能這種商品無法儲存,它的產出、輸送與銷售具有連續性的特殊性要求,使這種商品無法實現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銷售模式,因此,電力市場必須依法採用公平競爭、自願互利的原則。根據用戶所裝電能計量裝置的記錄,確定用戶在一定時期內所消耗的電能,經過計算核查后,收回用戶應付的電費款。
(1)電費是企業取得合理利潤的具體體現,電費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能否及時足額回收電費;能否及時足額上繳國家利稅;直接影響到能否取得擴大再生產的資金積累和國家財政收入。
(2)電費管理工作貫穿電費抄核收的整個過程,是一項互相牽制的嚴格的科學管理工作。同時,受國家法律法規、財經制度的約束。因此,做好各項數據的統計和資料的積累,為企業的經營與決策者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為企業的擴大再生產奠定基礎。
(3)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制度,既要維護企業的利益,還要為用戶負責,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正確核算用戶電費,進行科學分析,及時調整運行方式,儘可能地為企業提高供電質量、改善電能、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1.抄表。定期抄錄對用戶計費的電能計量裝置讀數,核對與計費有關的電能表及其附屬設備的接線、封印和運行情況。內容包括抄表周期、抄表日期、抄表方法。
(1)抄表周期。一般為1個月。有的國家和地區為2個月(稱隔月抄表)或更長時間抄一次表。
(2)抄表日期。對中、小電力用戶一般採取按用戶均勻排開的固定日期(遇周休、節假日順延)抄表:大電力用戶在月末抄記。
(3)抄表方法。主要有現場手抄、現場用抄表微機抄記、電話口述抄表和利用各種通道進行遠程遙測抄表四種。通過低壓載波通道進行的集中抄表主要用於對居民用戶電錶的抄記。
2.核算。對抄表讀數複核后根據合同確認的容量及電價進行電費計算,並對電費計算結果進行校核處理。
3.收費。中國的大電力用戶一般都採用通過銀行每月分若干次劃撥,月底結算的辦法;對中、小電力用戶和居民用戶收費,一般採用委託銀行代收、電費儲蓄等辦法;在郊縣農村.一般採用農村供電所或信用社代收的辦法。
4.綜合統計。電費管理部門要對各項數據進行分項分類綜合統計,並向供電企業有關部門提供基本數據,作為銷售成本分析、利潤分析、需求用電分析與負荷預測等項工作的基礎。
1.財務核算系統工作站延伸
某供電公司採用“財務核算系統工作站延伸”的方式來解決財務和電力營銷部門因電費管理脫節的問題。其主要做法:一是將財務部門的會計電算化網路通過公司MIS系統延伸至電力營銷部門,在電力營銷部門設置一台工作站,加強了財務部門與電力營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銜接;二是通過再次輸入法,將大、中用戶的電費應收數輸入到財務核算系統的“清理帳戶”內,使得財務部門可 查詢到各具體用戶特定時點的電費欠費情況、各時間段的電費應收、實收情況,解決了財務與電力營銷部門應收帳款不符的問題。具體做.法如下:
每月抄表后,營業部門根據用電MIS系統中的各分戶數據列印出電費收據及發票,核算員審核無誤后將票據交給收費員,各收費員簽收后將自己負責的用戶發票分類並註明業務號,再將整理后的票據傳遞給電費會計。電費會計根據發票確認銷售收入和應收帳款,即做應收憑證。
同時各收費員簽收后開始收費,收款的方式主要有:托收、走收、划收、坐收、用戶轉帳等,收費員收到進帳聯或受理聯后再進行整理分類,並註明托號,業務號,先在用電MIs電費程序中銷帳,再將進帳單傳遞給電費會計,沖銷應收帳款,作實收憑證。財務部門每2天打出大中及典型用戶欠費明細表,反饋給收費員催費。
財務部門在“應收帳款 科目下除設“售電收入一電力銷售、電建基金、城市附加 等明細匯總科目外,還應增設”應收帳款一往來款項”科目,可以將該科目定義為“清理帳戶 性質,下設“清理對象,每一個“清理對象?代表一個核算對象。且每一個清理對象的清理代碼都與該用戶的業務號相同,以便於錄人數據和查詢。
當電費會計收到銷售月報和傳遞來的發票時,做相應的會計分錄,這樣就在遠光系統中反映了各大中用戶、各居民網點和牡丹卡戶的應收電費情況。當用戶交費后,用電營業部門根據單據先在用電MIs中核銷用戶的電費餘額后,再傳遞到電費會計手中。電費會計根據整理后的單據,做相應的會計分錄,從而在遠光系統中反映各明細用戶的欠費餘額。採用以上這種電費管理模式,基本上達到了電費管理的目的,基本解決了財務與電力營銷相互脫節的問題,達到了加強了電費管理,降低了財務風險的目的。
2.營銷管理信息系統(用電MIS)功能上延
採用以上電費管理模式的最大障礙,是二次輸入工作量過大問題。怎樣做既能減少二次輸入工作量,又能將各用戶應收、實收、欠收等電費信息納入財務監管之內?某供電公司提出了將“營銷管理信息系統功能上延”的辦法。其主要內容是:完善營銷管理信息系統,將其查詢功能延伸至財務部門,月末財務部門則根據直接查詢到的信息做帳,因為財務與電力營銷部門保持了雙方信息來源的唯一性,這樣就能確保財務部門與電力營銷部門間數據的一致性,實現在財務部門實時查詢用戶電費信息的目的。
對已有的用電MIS程序進行功能擴充,實現如下目標:
①通過功能擴充,實現財務與用電MIS數據共享。
任何時間在財務部工作站上即可對用戶的欠費、交費隋況進行實時查詢。
財務可根據在MIS中查詢的時點數作為做帳的依據,從而從根本上解決了財務和用電電費數據不一致的問題。
②增加“銀行對帳單”的輸入及查詢。
增加該功能后,財務在用電MIS中輸入“銀行對帳單”,用電部門利用共享功能可直接查詢用戶的電費是否到帳。
③增加“大中及典型用戶欠費明細表”的設置查詢。
設置該“明細表”后,可實時反映大中用戶及欠費大戶的應收和實收情況。
④增加“壞帳管理系統”模塊。
財務可直接從本工作台,查閱、列印壞帳明細表,減少過去用電、財務通過幾道程序互相傳遞的環節。
⑤通過軟體升級,分清帳齡。
通過軟體升級,在用電收費銷帳時就確定所銷欠費的時間段,財務確定用戶欠費的帳齡時,可直接根據MIS程序提供的帳齡分析結果,大大減少了帳齡分析過程中的人為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