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風·鄭風·狡童
出自《詩經》中的雜言古詩
《國風·鄭風·狡童》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這是表現男女相戀之情的詩歌,寫一個姑娘愛上一個小夥子,她直率而大膽地向他表達了愛慕和追求追求;也有人認為這是一首表現夫妻或情人之間發生情感風波的詩作;還有人認為這是一首女子失戀的詩歌。全詩二章,每章四句,通過循序漸進的結構方式以及直接呼告的修辭手法,刻畫了一位深情的女子形象。
國風·鄭風·狡童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狡童:美貌少年。狡,同“姣”,美好。一說為狡猾,如口語說“滑頭”之類,是戲謔之語。
彼:那。
維:為,因為。
不能餐:飯吃不香,吃不下。
食:一起吃飯。
息:安穩入睡。
1.
狡童:美貌少年。狡,同“姣”,美好。一說為狡猾,如口語說“滑頭”之類,是戲謔之語。
2.
彼:那。
3.
維:為,因為。
4.
不能餐:飯吃不香,吃不下。
5.
食:一起吃飯。
6.
息:安穩入睡。
那個滑頭小夥子,為何不和我說話?都是因你的緣故,使我飯也吃不下。
那個滑頭小夥子,為何不與我共餐?都是因你的緣故,使我覺也睡不安。
關於《鄭風·狡童》這首詩,漢代經生以之為刺詩,《毛詩序》謂:“《狡童》,刺忽也。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擅命也。權臣擅命,祭仲專也。”鄭箋云:“權臣擅命,祭仲專也。”謂鄭昭公忽不能與賢人共圖國事,致使祭仲擅權,危害國家,故詩人作此刺之。後人多從其說。而現代學者一般不贊成這種說法,認為這是一首熱烈的情歌或女子失戀的詩歌。
法國女作家斯達爾夫人說:愛情對於男子只是生活中的一段插曲,而對於女人則是生命的全部。確實,一個姑娘生活中最艱巨的任務就是反覆證實小夥子的愛情是執著專一,永恆不變的。因而,戀愛中的姑娘永遠沒有精神的安寧。對方一個異常的表情,會激起她心中的波瀾;對方一個失愛的舉動,更會使她痛苦無比,寢食難安。《鄭風·狡童》中的這位女子就是如此,或許是一次口角,或許是一個誤會,小夥子兩個失愛的舉動,她竟為之寢食不安,直言痛呼。
首先,詩的兩章通過循序漸進的結構方式,有層次地表現了這對戀人之間已經出現的疏離過程。第一章曰:“不與我言”,第二章承之曰:“不與我食”,這不是同時並舉,而是逐步發展。所謂“不與我言”,並非道途相遇,掉頭不顧,而當理解為共食之時,不瞅不睬;所謂“不與我食”,是指始而為共食之時,不瞅不睬,繼而至分而居之,不與共食。愛情的小舟,遇到了急風狂浪,正面臨傾覆的危險。與此相應,女子失戀的痛苦也隨之步步加深。共食不睬,雖一日三餐不寧而長夜同寢尚安;而分居離食,就食不甘味更寢不安席了。因此這位女子要直言呼告,痛訴怨恨。
其次,詩篇通過直言痛呼的人物語言,刻畫了一個初遭失戀而情感纏綿,對戀人仍一往情深的女子形象。《詩經》中刻劃了許多遭遇情變的形象,情變程度有別,痛苦感受不同。《鄭風·狡童》中的女子面臨失戀的情況,聽她的呼告,能感覺在怨恨與焦慮中,仍對戀人充滿了渴望與深情。“狡童”的“狡”,一說通“佼”,亦即強壯俊美之意;如此理解,“彼狡童兮”,亦即“那個強壯漂亮的小夥子啊”。這就是罵中有愛,恨中帶戀了。所謂“若忿,若憾,若謔,若真,情之至也”(陳繼揆《讀風臆補》)。而兩章的后兩句“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則由前兩句第三人稱的“彼”,轉變為第二人稱的直面式的呼告了,從而把對“狡童”的戀慕期待之情表現得纏綿難割。
古老的《詩經》,傳達的是古今相通之情,只因語言簡奧,才會艱深難解。《鄭風·狡童》則不然,不僅女子的感情哀傷動人,女子的呼告也是明白如話,句句入耳。可是,一首直抒胸臆之詩,千百年來卻久遭曲解。“詩必取足於己,空諸依傍而詞意相宣,庶幾斐然成章;……盡舍詩中所言而別求詩外之物,不屑眉睫之間而上窮碧落、下及黃泉,以冀弋獲,此可以考史,可以說教,然而非談藝之當務也”(《管錐編》第一冊)。錢鍾書對“《詩》作詩讀”之旨作了淋漓透闢的發揮,讀《鄭風·狡童》然,讀一切古詩均然。
清代姚際恆《詩經通論》:“‘不與我食’,此句難通,蓋以世無人怨不與我食者。《毛傳》謂‘不與賢人共食祿’,然則賢人豈有以不食祿懟君之理!以不食祿懟君,豈得為賢!且既不食祿,又何必如此憂時困苦,以至寢食俱廢耶?嚴氏不從,以為‘共食則可以從容謀事’,亦甚牽強。蓋皆不知詩人之意,隨筆轉換,絕不拘泥繩束似後人為文。此即承上章‘不能餐’來,‘不能餐’,猶之‘不與我食’也。上章言‘不能餐’指飲食,此章言‘不能息’指起居,猶言‘寢、食俱廢’也。只重上章‘不與我言’,以至寢食俱廢之義;其‘不與我食’,只順下湊合成文。勿為所瞞,方可謂之善說詩。”“史載箕子《麥秀歌》,襲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