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鄉隸屬佳木斯市郊區管轄。位於市境南端,東與樺南縣毗鄰,南、西與依蘭縣接壤。鄉政府駐地距市區50公里。1980年將樺南縣金沙公社的高峰、陡溝兩個生產大隊和依蘭縣愚公公社的西高峰生產大隊劃歸佳木斯市管轄,成立高峰公社。1984年5月,改為高峰鄉。
高峰鄉全境屬半山區,總面積33平方公里,中間被依蘭縣管轄區域隔開,由東西兩部分區域組成。耕地面積1.5萬畝,主要種植玉米、大豆、小麥等。鄉辦工業有酒廠、被服廠等。全鄉共轄高峰、西高峰、陡溝等3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5668人,其中滿族人口約佔總人口的1.6%。鄉政府駐地
高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