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鼎元

清代知名學者

“籌台宗匠”藍鼎元(一六八零至一七三三),字玉霖,號鹿洲,漳浦縣赤嶺人。清代知名學者和經世之材,是一位對台灣歷史有很大影響的官吏。

1721年隨藍廷珍出師入台,平台後又在台灣住了一年多。他出入軍府,籌劃軍機,處理政務,提出了很多治理台灣的策略,被譽為“籌台之宗匠”。清政府在台灣增設綏化縣、淡水廳,升澎湖通判為海防同知,添兵分戍,多出自藍鼎元的建議。有《東徵集》《平台紀略》《鹿洲公案》《女學》等著作行世。1725年到內廷校書,分修《大清一統志》。1728年任廣東普寧知縣。1732年任廣州知府,到任一個月後病逝。

人物生平


出師入台

藍鼎元像
藍鼎元像
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藍鼎元隨藍廷珍出師入台,平台後又在台灣住了一年多。他出入軍府,籌劃軍機,處理政務,著書立說,提出了很多治理台灣的策略﹔藍廷珍的文移書檄多出自他手。因而被譽為"籌台之宗匠"。藍鼎元精熟台灣歷史,入台後又全面考察了台灣社會、政治、經濟、軍事的現實和地理、風俗、信仰、教化等等方面的情況。他最早提出了對台灣進行綜合治理,促進台灣走向"文治"社會的具體措施,即十九事:"信賞罰,懲訟師,除草竊,治客民,禁惡俗,儆吏胥,革規例,崇節儉,正婚嫁,興學校,修武備,嚴守御,教樹畜,寬租賦,行墾日,復官莊,恤澎民,撫士番,招生番?quot;這些,一直是後來台灣官員的治台依據。

對台政策

藍鼎元著《鹿洲全集》
藍鼎元著《鹿洲全集》
清領台灣后,行政建置的一府三縣,都集中於西部和南部,而北部和東部卻無建置設官。這與康熙末年閩粵移民大量遷台,北部、中部土地大辟的狀況,已很不適應。特別是土番居住的廣大山區,漢番往來日多,而朝廷中有的官員竟提出將山區列為"棄土",更屬不智之筆。藍鼎元以一個學者的嚴肅治學態度,提出了中肯的意見。他說:"台灣海外天險,較內地更不可緩,因此日之台灣,較十年二十年以前,又更不可緩。前此台灣僅府洽百餘里,鳳山、諸羅皆毒惡瘴地,令其邑者尚不敢至。今則南盡琅橋,比窮淡水,鸚籠以上千五百里,人民趨之若鶩矣。前此大山之麓,人莫敢近,以為野番嗜殺。今則群人深山,雜耕番地,雖殺不畏。甚至傀儡、內地、哈仔難、崇爻、卑南覓等社,亦有漢人敢至其地,與之貿易。生聚日繁,漸開漸遠,雖屢禁不能使止也。”並提出增設縣制的設想:北路地方遼闊,自昔空虛,分諸羅縣地為二,在半線以上另置一縣,擬名"彰化";淡水地勢重要,人口日增,置淡水廳。藍鼎元呼籲台灣山地萬萬不可拋棄,特彆強調山地之重要。他說:"台灣山高土肥,最利墾闢,利之所在,人所必趨。不歸之民,則歸之番與賊。即使內亂不生,冠自外來,將有日本、荷蘭之患,不可不早為措置。"藍鼎元的意見,多被朝廷採納;有關置縣的設想及文武官員駐紮、營汛布防、哨船挨班等建議,一一得以實現;關於不能廢棄山地的呼籲,也為朝廷大官要員所接受。
鹿洲公案
鹿洲公案
康熙四十一年(一七零二),清政府對移民實行禁止攜眷赴台的政策,造成台灣男多女少,青壯年成家難,影響開拓的嚴重社會問題,藍鼎元對此給予極大關注。在《論台灣事宜書》《東徵集》中,他列舉了移民"皆丁壯力農,無妻室,無老耆幼稚","一庄有家室者百不得一"等大量嚴酷事實,建議:"欲赴台耕種者必帶有眷口,方許給照載渡,編甲安插。台民有家屬在內地,願搬取赴台完聚者,許縣呈給照赴內地搬取,文武汛口不得留難。"
雍正九年(一七三一),清政府實行憑照攜眷入台政策,就是出自藍鼎元等官員的建議。

個人作品


藍鼎元著述頗多,主要有《鹿洲初集》《女學》《東徵集》《平台紀略》《鹿洲公案》(又名《藍公案》《藍公奇案》)等,並參加編修《大清一統志》。《東徵集》六卷是他為藍廷珍擬寫的公檄、書稟、條陳、告諭的輯成。
《平台紀略》是對台灣一年多的考察后,返鄉撰寫的。體現在這兩本書中的治台卓識和策略,對清代台灣的發展影響根深遠。直到乾隆五十二年,清高宗還下手諭:"朕披閱藍鼎元所著《東徵集》,其言大有可采,著常青、李侍堯購取詳閩,於辦理善後時,將該處情形細加察核。如其書內所討論各倏,有與見在《事宜》確中利弊者,不妨參酌採擇,俾經理海疆,事事悉歸盡善。"台灣史家連橫也說:"鼎元著書多關台事,其後宦台者多取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