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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縣
淡水縣
淡水縣是一個行政區域,位於中國台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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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歷史沿革
清聖祖康熙22年(1683年),屬
諸羅縣
,后又改屬
彰化縣
;世宗雍正元年(1723年),析諸羅縣置淡水廳,廳治暫駐沙轆社(在今台灣省台中縣沙鹿鎮);高宗
乾隆
21年(1756年),淡水廳治移至
竹塹
(廳治在今台灣省新竹市),
德宗
光緒4年(1878年),在此置
台北府
,改淡水為縣。治
艋舺
(在今台灣省桃園縣大園鄉),縣轄:大佳臘、
芝蘭
一、芝蘭二、芝蘭三、
八里坌
、擺接、興直、文山、桃澗共9堡。1895年被日本佔領。1920年,日設台北市。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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