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4年1月8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此次改革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管局(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牌子),並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划入新組建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溫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承擔本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同時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顧建林、王清秀任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2018年12月29日,溫州市重新組建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下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或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管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三)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市級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檢查、考核評價工作。
(四)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牽頭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處置工作;負責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負責各類企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食品藥品等行政審批,並依法監管。
(六)負責市場和網路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規範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負責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
(八)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和消費類格式合同條款備案,規範合同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
(九)負責商標的監督管理;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著名商標,組織認定市知名商標;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組織開展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商品交易市場的年度報告和信用信息公示,並對公示信息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負責對生產加工環節不安全食品的召回、餐飲環節實施餐飲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的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對食品質量進行監測。
(十三)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生產和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性檢測和評價、不良反應監測;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十四)負責藥品研製、生產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研製和生產質量管理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負責突發性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不安全藥品召回的監督。
(十五)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質量監管;組織實施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
(十六)負責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和相關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突發性醫療器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十七)負責食品藥品的質量監督;指導全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十八)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投訴和舉報的處理;依法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機關文秘、信息、信訪、檔案、機要、保衛、會務、行政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政務督查、新聞宣傳、目標考核、輿情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裝備、物資的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市市場監督管理學會秘書處、市藥學會秘書處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組織人事、工資福利、教育培訓和考核獎懲工作;按照領導幹部實行雙重管理的要求,對所轄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協助管理。組織實施本系統教育培訓、專業人才培養工作;監督管理執業藥師註冊工作,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組織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指導基層基礎建設和規範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審計處
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事業發展計劃及基本建設計劃編製和審核,財務經費預(決)算編製、會計結算、財務管理和績效評價,以及財務監督管理及非稅收入收繳等工作;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對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做好辦案經費和罰沒物資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規處
牽頭擬訂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相關政策,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實施情況;全面推進本系統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協調普法工作;承擔行政規範性文件審核、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複核和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許可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行政指導工作;承擔本系統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公開和行政處罰與刑事司法文書銜接工作;管理本系統公職律師。
(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督查處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擬訂全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決策部署的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參與擬訂和監督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導各縣(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六)食品藥品應急管理與宣傳處
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和輿情的搜集、分析、匯總、報告;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監督實施;開展相關輿情和重大事故案例研究,分析風險趨勢及突發事件發生態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擬訂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製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牽頭組織開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開展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調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重大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組織和監督實施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七)督查考績綜合處(公平交易處)
承擔全局督查和績效考核工作。負責上級黨委、政府和工商、食葯監部門重要會議、文件精神及其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按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和督查、考績部門安排和轉辦的督查任務;承擔省工商局、省食葯監局(省食安辦)和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的落實;研究擬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方案、考核辦法及相關措施;督促、指導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任務的落實;牽頭負責全局有關綜合性行政事務的落實。
(八)市場合同監督管理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合同監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舉辦行為,督促商品交易市場舉辦者落實職責;指導商品市場提升發展,組織開展星級文明規範市場創建活動;監督管理和培育發展經紀人;依法監督管理農資經營活動;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及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市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商品市場提升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合同條款備案管理;依法制定、推行和管理經濟合同示範文本;組織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開展經濟合同行政指導、調解、信用評價服務;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指導市場協會、經紀人協會工作。
(九)商標監督管理處
承擔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商標規範使用及負責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調處商標糾紛;組織推進商標戰略,承擔市知名商標認定、管理和馳名商標、浙江省著名商標的推薦、管理;承擔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依法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商標協會工作。
(十)廣告監督管理處
負責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含網路等新媒體)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承擔食品、藥品廣告等監測和檢查工作;負責廣告經營資格審查和戶外廣告登記;指導市廣告協會和廣告監測中心工作。
(十一)企業監督管理處(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處)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制定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協調個體、私營企業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負責轄區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承擔市局登記企業年度報告公示、抽查和異常企業的監管工作;負責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和信用信息公示,並對公示信息實施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承擔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網路經營監督管理辦公室(信息化辦公室)
指導並協調網路經濟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網路商品交易和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基礎性、綜合性工作,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和有關服務的行為;協助查辦各類網路違法經營行為案件;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計算機數據管理工作;承擔信息諮詢的管理工作。
(十三)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處
負責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劃,開展相關安全檢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承擔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對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的監督;配合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及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
負責擬定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政策、制度、計劃和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等工作;開展流通環節食品質量檢測、評價及後續監管等工作;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承擔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自律和誠信體系建設;做好重大活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
(十五)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處
負責擬定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政策措施、規章制度和發展規劃;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管理規範及安全標準;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評價性抽檢任務;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工作;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十六)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處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性檢測和評價、以及不良反應監測的有關工作;參與保健食品、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保健食品、化妝品許可相關工作。
(十七)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處
組織實施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製劑室、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企業、新葯研發單位和機構的日常檢查;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藥品生產法律法規和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承擔對不安全藥品召回工作的監督;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監督管理國家基本藥物的生產;掌握分析藥品生產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措施;指導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八)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處
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藥品流通法律法規、規章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管和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質量監管;監督實施流通領域處方葯、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和城鄉集貿市場中藥材購銷規則;監督管理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國家基本藥物的經營和使用;負責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管,組織實施藥品流通、使用環節的有關在線監管工作,指導、協調醫療保險定點機構涉及藥品的監管工作;掌握分析藥品流通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措施;承擔藥品經營質量體系考核工作;參與指導全市藥品協管員隊伍建設;配合做好藥品經營許可相關工作。
(十九)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處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的法定標準、產品分類管理目錄和註冊產品標準;負責實施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管;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掌握分析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並提出完善和改進監管工作的措施;監督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指導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承擔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考核工作。
(二十)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工作;指導和監督市局機關、直屬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工作。
顧建林、王清秀任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余瑋任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邱華萍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主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聯繫鹿城區市場監管局。
胡黎芸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牽頭協調意識形態工作、文明機關創建、統戰、工青婦、平安維穩、人口計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大拆大整大建大美、“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務經濟發展、溫商回歸、民營經濟“兩個健康”、健康溫州等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紀委)、督查考績綜合處、稽查支隊、註冊分局、幹部培訓學校、非公黨建指導辦、市市場監管局社會組織聯合黨委、工會;聯繫市民營(私營)企業協會、市個體勞動者協會、甌海區市場監管局。
陳育槐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牽頭協調藥品產業發展、配合禁毒及涉葯等工作;分管藥品安全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直屬管理分局、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聯繫龍灣區市場監管局、永嘉縣市場監管局。
張小娥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陳雲源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牽頭協調創文工作、醫療器械產業發展、金融風險防控整治、時尚化戰略項目等工作;分管市場合同處(農提辦)、廣告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廣告監測中心;聯繫瑞安市市場監管局。
周星藏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牽頭協調安全生產(消防)、社會綜治、信用建設、成品油市場整治、助企服務、“五水共治”(剿滅劣V類水、河長制工作)、交通管理、流動人口管理、商貿企業評審、舉報投訴、110社會應急聯動、質量強市、環保模範城市創建、旅遊市場管理、展會監管等工作;分管企業監管處(查無辦、小微辦)、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藥品認證檢查中心、經濟技術開發區(浙南產業集聚區)分局、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處、;聯繫蒼南縣市場監管局。
鄭曉斌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牽頭協調食品行業產業規範發展、食品抽檢、美麗溫州建設等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督查處(食安辦)、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甌江口分局;聯繫洞頭區市場監管局。
蔡祖舜
職務: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工作分工:牽頭協調全局性應急及宣傳、智慧監管、扶貧慈善、投資項目建設、法治政府建設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審計處、政策法規處、食品藥品應急管理與宣傳處(宣傳與應急管理處)、網路經營監督管理辦公室(信息化辦公室);聯繫市場監管學會、平陽縣市場監管局。
盧洪輝
職務:黨組成員、調研員
工作分工:牽頭協調創衛工作、生態文明建設、城市序化管理、“三農”工作、糧食工作、動物防疫等工作;分管商標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監管處;聯繫文成縣市場監管局。
陶慶東
職務:稽查支隊支隊長
工作分工:牽頭協調葯械抽檢、海洋漁業“一打三整治”、應急出動、配合反恐等工作;聯繫泰順縣市場監管局。
(一)溫州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
徠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二)登記註冊分局(掛行政審批分局牌子)
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規定範圍市場主體的名稱審核、企業登記註冊、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食品、藥品、工業產品、計量、合格評定、特種設備等市場監管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收件、批轉、發證等工作。監督管理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掛投訴舉報處置中心牌子)。
組織開展放心消費環境建設。組織開展有關服務和產品的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承擔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暨全面實施“放心消費在溫州”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工作。
(四)網路交易監督管理分局
擬訂並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指導電子取證工作。承擔市網路市場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工作。
(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分局
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和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活動和組織打擊傳銷工作。承擔並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指導溫州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接委託的反壟斷相關工作。承擔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市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工作。
(六)藥品認證檢查中心(掛浙江省藥品認證檢查中心溫州分中心牌子)
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許可和認證現場檢查。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企業與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的飛行檢查。承擔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法規符合性檢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質量跟蹤評估。承擔規劃、建設和管理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查員隊伍。承擔省藥品認證檢查中心委託的相關工作。配合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
(七)非公黨建工作辦公室(掛小微企業發展服務辦公室牌子)
配合市委部門組織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承擔市委“兩新”工委交辦的非公黨建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支持小微企業成長政策,承擔小微企業發展服務督查考核,開展小微企業經濟形勢分析研判,營造小微企業的高質量發展環境。承擔市小微企業成長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八)數據管理辦公室(掛信息化辦公室牌子)
協調整合部門信息資源,推進信息資源的互聯、共享和協同。配合推進涉企信息大數據管理和運用。擬訂本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和管理。推進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數字化轉型和智慧監管。
(一)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根據市局的授權,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甌江口新區分局
根據市局的授權,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作。
(一)溫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科學研究院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溫州唯一的市級綜合性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的法定技術機構,主要從事食品、鞋革、輕工、機械、電器、珠寶等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鑒定,技術諮詢、質量(認證)諮詢、相關檢測人員技術培訓,檢測能力基本覆蓋溫州各主要產業和重點領域,出具的檢測報告及認證證書在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世界36個國家和地區獲得互認。
(二)溫州市食品藥品檢驗科學研究院(溫州市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承擔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質量檢驗檢測工作;承擔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的各類檢測任務;提供質量公報所需的技術數據和質量分析報告;開展相應檢驗檢測技術的科學研究和技術交流等;承擔全市區域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報告的收集、評價、反饋、上報等有關工作;協助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藥包材、醫院製劑生產、經營、使用、研究及藥品臨床試驗等機構的資質審查和認證;承擔藥品、藥包材、醫院製劑註冊和生產現場檢查的相關技術工作;承擔藥品、藥包材、醫療機構製劑等註冊(再註冊)的技術審評;承擔全市認證檢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質量跟蹤評估;承擔全市區域內食品許可的技術審查等工作;承擔系統內檢驗機構的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協助管理市級藥品、醫療器械檢查員“專家庫”和市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員隊伍;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溫州市計量科學研究院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負責研究、建立溫州市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承擔溫州地區的量值傳遞,執行強制檢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檢定、檢測、校準任務;研究起草計量檢定規程、計量技術規範;承辦有關計量監督中的技術性工作和依法履行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監督職能。
(四)溫州市特種設備檢測科學研究院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專業從事特種設備法定檢驗檢測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和社會服務,工作範圍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安全閥校驗、水質/油品檢測、節能檢測研究和社會化技術服務等。
(五)溫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處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承擔溫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溫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履行以下職責: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2、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
3、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4、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5、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6、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7、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8、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六)溫州市標準化科學研究院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專業從事標準化研究與服務工作,主要承擔標準資料館藏、標準信息檢索、標準化及WTO/TBT(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研究、服務和應用,溫州市組織機構代碼證與商品條碼的統一組織與協調管理,其它標準信息化項目的開發與建設等。
(七)中國溫州(服飾)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服飾(外觀設計國際分類表中所屬的02大類“服裝和服飾用品”)外觀設計專利為主的快速受理、審查;為服飾企業提供外觀專利檢索及承擔維權援助日常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的其他工作。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