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跳板

競技跳水項目之一

上板到水平面1米,選手經準備后通過做出複雜的動作,經評委得分。是競技跳水項目之一。在一端固定,另一端有彈性的金屬或玻璃鋼跳板上進行。跳板離水面的高度有1米和3米。根據參與人數分為單人、雙人兩種,其中雙人跳水只有3米板一種

簡介


運動員在1米跳板端固定一端有彈性的跳板上起跳完成跳水動作稱跳板跳水,跳板距水面的高度規定為1米。
比賽時,男子要完成5個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和6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女子要完成5個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和5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每個動作的最高得分為10分,以全部動作完成後的得分總和評定名次,總分高者名次列前。
男、女跳板跳水分別於1908年和1920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1米跳板
1米跳板

主要規則


1、跳水競賽規則規定,比賽項目分為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和無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兩類。
2、在每一個項目的比賽中,運動員都應跳完全部比賽動作,隨後將所有比賽的得分數累加,以得分數多者為優勝。
3、跳水比賽的動作須在跳水競賽規則的“動作難度表”中選定。
4、跳板跳水比賽,男女分別有六個和五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以及各有五個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其難度係數的總和不得超過9.5。
5、跳台跳水比賽,男女分別有六個和四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以及各有四個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其難度係數總和不得超過7.6。
6、國際游泳技術委員會規定,凡是奧運會跳水比賽和世界性跳水比賽都須進行預、決賽,從預賽中選出十二名成績最好的運動員參加決賽。決賽時必須重複預賽時的全部動作,以決賽成績總分多者為優勝,我國也采有這一規定。
7、運動員的比賽動作必須在不同組別中選出,不能重複。
8、在跳水比賽時,運動員選跳的每一個動作必須一次完成,不能重跳。

常規知識


技術要求
1、跳水的世界性管理組織:FINA國際泳聯)是世界跳水管理機構。
2、重要的國際跳水比賽是世界跳水錦標賽和歐洲跳水錦標賽。
3、裁判人員一般由7名裁判人員的(專門)小組成,一名總裁判和兩名秘書(記錄員)。總裁判的職責是管理競賽過程和對裁判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4、跳水的6組正式動作是向前跳水,向後跳水,反身跳水,向內跳水,轉身跳水和臂立跳水。(跳板跳水不用臂立跳水。但高台跳水這6組動作都要進行)
5、參加決賽的運動員跳的動作:
跳板項目:男子跳11個動作(5個規定動作,6個自選動作),女子跳10個動作。
跳台項目:男子跳10個動作,女子跳8個動作。
6、規定動作是一次向前跳水,一次向後跳水,一次反身跳水,一次向內跳水和一次向前跳水轉身半周。這些跳水動作可以是直體,屈體或抱膝。
7、在完成動作的過程中運動員可採用幾種姿勢來完成:直體,任意姿勢,屈體或抱膝。
8、運動員入水應注意什麼?運動員入水可以用腳或頭先入水,頭先入水時身體必須保持垂直足趾伸直併攏。雙臂伸過頭並與身體成直線,雙手併攏。
組別姿勢號碼和難度係數
競技跳水動作類型繁多,從現今的國際跳水競賽規則來看,共有87個不同種類的跳水動作。
動作組別
跳水動作根據運動員起跳前站立的方向和起跳後身體運動的方向,分
為以下6個級
第1組——面對池向前跳水。
第2組——面對板(合)向後跳水。
第3組——面對池反身跳水。
第4組——面對板(台)向內跳水。
第5組——轉體跳水。
第6組——臂立跳水(僅在跳台跳水中採用)。
動作姿勢
跳水動作的姿勢。可分直體(用“甲”表示)、屈體(用“乙”表示)、抱膝(用“丙”表示)、翻騰兼轉體的任意姿勢(用“丁”表示)4種,在國際跳水規則中分別用英文字母A、B、C、D來表示。
動作號碼
每組的跳水動作都有自己的號碼數,以表示動作組別和翻騰轉體的周數。
例如:1~4組動作的號碼均採用3位數。
第一個數代表動作組別;第二個數代表飛身動作(如果第二位數是“0”,則表示役有飛身動作);第三個數代表翻騰周數(以“1”為半周,“2”為一周,“3”為一周半,以此類推)。例如“201”,表示第二組向後跳水翻轉半周;“305”,表示第三組反身翻騰兩周半;“113”,表示向前飛身翻騰一周半。
第5組轉體動作採用4位數。
第一位數表示第5組(特指轉體跳水);第二位數表示翻騰轉體的方向;第三位數表示翻騰周數;第四位數表示轉體用數,計算方法同前。例如:“5136”動作中,“5”表示第5組轉體跳水,“1”表示用第1組向前跳水的方向完成翻騰轉體,“3”表示翻騰一周半,“6”表示轉體三周。再如“5337”動作是指第5組轉體動作,採用第3組反身跳水方向完成翻騰轉體,翻騰一周半,轉體三周半。
第6組臂立動作也採用3位數。
第一位數表示第6組(特指臂立跳水);第二位數表示臂立跳水的方向;第三位數表示翻騰周數(計算方法同上)。例如“614”動作中“6”表示第6組臂立跳水,“1”表示採用第一組向前跳水方向翻騰,“4”表示翻騰兩周。再如“632”,是指第6組的臂立跳水動作,用反身跳水方向翻騰一周。
動作難度係數
動作難度係數是表明運動員完成動作的難易程度。
1米跳板
國際跳水競賽規則為每一個跳水動作確定了相應的難度係數,它根據動作組別、競賽項目(跳板、跳台)、器械高度、動作姿勢和翻騰轉體的周數等方面的差異來確定其數值。
運動員跳水時,動作簡單,難度係數就低;動作複雜,難度係數就高。例如:3米板1O3乙,難度係數為1.6。10米台307丙,難度係數為3.4。對於同一動作,因器械高度不同,難度係數也有區別。例如同是405丙,1米板的難度係數為3.0,3米板的難度係數為2.7。目前,國際跳水競賽規則難度表上列出的最高難度動作是;3米板109丙和307丙及10米台109丙,難度係數均為3.5。
判員按評分標準
失敗0分
不好0.5~2分
普通2.5~4·5分
較好5~6分
很好6.5~8分
最好8~10分
在比賽中,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的助跑(即走板、跑台)、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來評定分數。因此,運動員在比賽時助跑應平穩,起跳要果斷有力,起跳角度要恰當,並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勢優美,翻騰、轉體快速;人水時身體與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員評分:5名裁判員打出分數以後,先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係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例如5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5、(5.5)、5、5、(4.5)=15(總和)X2.0(難度)=30(實得分)。(註:括弧里的數字是刪去的無效分。下同)
7名裁判員的評分:方法與5名裁判員評分方法相同,但7人裁判員算出的得分最後還應除以5,再乘以3。例如7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5、(5.5)、5、5、5、5、(4.5)=25(總和)x2.0(難度)=50+5x3=30(實得分)。
比賽結束后,把所跳動作的實得分相加,便是該運動員的總分。總分最高者為優勝,如兩人或兩人以上總分相等,則名次相同。在設有全能項目的比賽中,將運動員跳板動作總分與跳台動作總分相加,就是全能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