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價值論
法的價值論
《法的價值論》是2006年8月1日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卓澤淵。該書主要把人作為更嚴格意義的出發點、目的地和中心來認識法的價值。
法的價值目標是極其多元的。與本書的第一版相比較,本書刪除了對於效益、文明、民主、法治、理性、權利的論述,將以前關於正義的論述改為了對於公正的論述。這並不意味著這些被刪除或修改的價值目標不再是價值目標。這些目標永遠都應當是法的價值追求。只是因為我認為法的基本價值目標應更多地貼近作為法的價值主體的人,所以才有了將生命價值列為第一個價值目標的努力,也才有了將離主體稍遠的價值目標不予特別論及的變化。本書依然不是我對法的價值的全部認識,它只是我對法的價值具有更真切理解的記錄,我期待它能更好地體現我的法的價值認知。
卓澤淵,法學博士,中人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副主任。中共中央黨校、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發表學術論文約150篇,出版有《法律價值》、《法的價值論》、《法的價值總論》、《法治國家論》、《法治泛論》、《法政治學》等學術專著,主編《法學導論》、《法理學》等,總主編《法學論點要覽》(10卷),副主編《馬克思主義法學新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問題研究》等,參編國家教委、司法部教材多部。曾任西南政法大學教師、副校長,兼任《現代法學》主編。先後當選司法部優秀教師,全國“跨世紀百千萬人才”一二層次,第二屆中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先後獲得司法部法學教育優秀育人獎,國務院政府津貼。2003年根據組織決定調入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工作,為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實施工程法學學科組主要成員,入選全國宣傳系統首屆“四個一批人才”。
引言
上篇:法的價值總論
第一章 法的意義探究
一、價值概念與價值理論
二、價值世界與價值認識
三、法的價值理論的發展
四、法的價值研究的意義
第二章 法的價值概念
一、法的價值的定義
二、法的價值的屬性
三、法的價值的存在形式
四、法的價值的意義
第三章 法的價值主體
一、世界中的人與法
二、法的價值主體與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