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體育局
蘭州市體育局
貫徹執行國家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蘭州體育發展戰略,指導協調縣、區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全市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組織的資格審查,指導市體育總會依法開展體育社會團體的各項工作。
現任局長:王遠順。
(一)
(二)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督促實施。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民健身條例》,統籌規劃全市群眾體育發展,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負責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加強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設置體育運動項目,推廣體育科技成果,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加強優秀運動隊伍建設;負責監督全市體育運動反興奮劑工作;組團、組隊參加全國城市運動會、全省運動會和國際、全國、全省各類年度單項體育比賽。
(五)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競技體育發展戰略,重點研究和布局青少年體育訓練項目的設置;指導全市各級各類業餘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訓練工作;組織開展體育後備人才基地評估;配合市教育部門加強學校體育和推進青少年競技體育工作。
(六)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督促落實;規範體育市場經營服務管理,對體育經營活動進行執法檢查和督查;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的監督管理。
(七)開展國際和地區間的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管理全市體育系統和全市民間體育外事活動工作。
(八)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組織的資格審查,指導市體育總會依法開展體育社會團體的各項工作。
(九)擬訂體育場館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合理使用、有效配置全市體育設施資源。
(十)管理指導局屬事業單位開展各項工作。
(十一)管理、監督、指導全市體育計劃財務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蘭州市體育局內設5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加掛蘭州市國際體育交流部牌子)
協助局領導搞好各處綜合協調工作,擬訂體育局工作部署、工作計劃,督查貫徹執行情況,起草工作總結和重要會議文件;對體育事業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方案,組織指導體育理論、體育發展戰略和政策的研究;負責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信訪、信息綜合、會議及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辦理外事合作交流活動接待工作;管理全系統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全系統綜合治理工作和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事處
負責全系統直屬單位及局機關的人事勞資工作,做好黨務、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辦理幹部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的安排、通知和記錄,督促檢查黨組決議和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貫徹黨的宣傳工作方針,做好全市體育宣傳工作;負責全系統的人事教育及培訓工作;辦理全系統外培派遣、出國人員的政審報批工作;承擔全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三)體育經濟處(體育市場管理辦公室)
負責編製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系統場館設施基本建設項目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經費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經費審核、報批撥付工作,管理局機關的財務工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督與審計工作;負責全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和體育事業發展統計工作;負責全系統會計人員上崗資格的管理及業務培訓組織工作;負責全市體育產業行業性管理工作,統籌營業性體育經營項目的規劃布局、制訂體育產業發展目標和任務,對全市體育彩票發行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監督檢查;制訂體育經營活動及體育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依法審批管理全市經營性體育場所及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核與督查;負責全市體育無形資產的開發以及體育基金、體育贊助、體育廣告代理和各類集資活動的管理;負責全系統車輛管理維修、安排調配、組織審驗、安全學習等有關事宜;履行法律賦予的其它職責。
(四)群眾體育處
擬訂群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法規草案;負責開展全市群眾體育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綱要》,配合協調、指導督促各縣區單位、部門做好城市社區體育、農村體育、少數民族和殘疾人體育工作;貫徹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協同抓好學校體育工作;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基層體育組織,開展體育活動和體育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評選命名工作;積極開展少數民族體育,挖掘整理民族、民間傳統體育;制訂各類群眾體育管理條例規章,指導群眾體育科學健康發展;指導群眾體育骨幹培訓工作,承擔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審批申報工作;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五)競賽訓練處
研究制訂全市競技體育、業餘訓練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負責全市競賽和業餘訓練組織管理工作;承辦國家體育總局、省體育局下達布置的業務工作,承擔全國、省內、全市性各項競賽組織和等級裁判員、運動員等級申報審批;指導協調業餘訓練工作,配合各行業部門舉辦各類體育競賽活動;組織管理優秀運動隊參加省運會、全國城運會及全國年度比賽,組織訓練單位,協助省上參加全運會比賽,負責全市參加年度大賽運動員資格審查及管理;檢查督促、指導訓練單位訓練計劃制訂和實施工作,指導業餘訓練單位,傳統項目訓練點學校的教學訓練、招生選材工作;負責全市教練員、裁判員業務培訓、考核,承擔優秀教練員、運動員技術檔案的建檔和管理工作;開展國內外體育科技交流,舉辦和參加體育科技情報、學術研討,建立完善信息情報、技術網路系統和資料庫工作;組織開展體育理論、運動技術課題研究。
機關黨支部、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蘭州體育工作工大隊: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三)為國家和省隊培養、輸送競技體育運動優秀人才。
(四)強化黨對競技體育的政治、組織、思想等方面領導,全面建設為運動隊服務的職工隊伍。
(五)承辦蘭州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及賽事工作。
蘭州市體育運動學校
主要職責:
蘭州市體育運動學校是對學生進行體育專業教育的同時進行系統的體育競技運動訓練,讀、訓並重的中等專業學校。其主要職責是:為國家培養和輸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體育後備人才和合格的中等體育人才。
蘭州市體育中心
蘭州市體育中心成立於1985年10月,是在原紅山體育場基礎上擴建的,原有編製100人,縣級建制,設有辦公室、接待部、膳食部、競賽訓練部、紅山體育場、總務部、保衛科7個科級部門。2005年1月23日,蘭州市編製委員會蘭機編字【2005】22號文件決定,蘭州市體育中心加掛“蘭州市奧林匹克體育中心籌建辦公室”的牌子,全額事業性質,編製40人,設辦公室、財務部、開發建設部、經營管理部、保衛部5個科級部門,科級職數12人。
蘭州市全民健身指導中心
工作職責:
一、根據市體育局制定的群眾體育實施全民健身計劃規劃,作好我市全民健身的指導工作,承辦年度各項群眾體育項目的競賽活動。
二、配合市體育局群眾部門,協調各項協會,協助工會、民委、農辦、殘聯等部門組織參加全省群眾體育項目的賽事活動,組織開展國內外群眾體育交流活動。
三、負責組織全市群眾體育項目的各項培訓各種工作,普及科學健身知識。
四、負責全市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培訓、考核、評審工作。
五、負責蘭州市參加一級、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評審的推薦工作。
六、負責組織推廣群體育健身項目,開展全民健身的諮詢、指導、服務工作。
七、負責全市群眾健身晨晚練點的註冊、管理、指導、服務工作。
八、負責全市健身氣功推廣、輔導工作。
九、協助上級體育市場管理部門開發開展群眾體育項目有償服務的市場,協助制定體育經營場所健身指導員的管理辦法。
十、指導市級國民體質監測中心業務工作。
十一、負責體育公園群眾體育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完成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蘭州市業餘軍事體育學校
一、主要職責:
1.建立健全全市青少年射擊培訓體系。
2.從事全市青少年射擊訓練。
3.選拔人才,為甘肅省專業射擊隊輸送人才。
4.積極備戰城運會、省運會、全省射擊比賽。
蘭州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一、基本情況
蘭州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成立於2005年12月,是隸屬於蘭州市體育局的事業單位,科級建制,現有編製5人,實有3人。
二、工作職能
負責全市體育彩票的管理、組織銷售工作,制定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經營策劃方案並實施組織工作;管理協調全市轄區內的各銷售網點,並抽查檢查合同執行情況;按照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的要求做好市區內銷售網點的布點移點工作,配合做好體育彩票的日常宣傳工作;負責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網路的安全運行工作。
蘭州市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蘭州市國民體質監測中心成立於2005年12月。是由蘭州市政府批准,隸屬於蘭州市體育局的事業單位。是蘭州市政府為實施國民體質監測及從事群眾性體育研究的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受市體育局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