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東廳

關東廳

1919年8月,關東廳改二署為三署,即大連、旅順、金州民政署。 1924年12月25日,關東廳改三署為二署,即旅順、大連民政署。關東州廳日本語

簡介


關東廳(日本語:かんとうちょう1919.4—1934.12)是日本佔領關東州(旅大地區)時期的統治機構。
1919年4月12日,日本政府廢止了關東都督府(日本語:かんとうととくふ)官制,實行關東廳官制,將都督府民政部改為關東廳,設關東廳長官,關東廳長官不一定限于軍隊將校擔任,文職人員也可充任,首任關東廳長官為林權助(日本語:はやし ごんすけ)。
新設的關東廳直屬日本內閣,關東廳長官職責主要是接受日本內閣總理命令和指導,管轄關東州、管理南滿鐵路線警務、監督滿鐵有關業務,在必要時可發布關東廳令,但在涉外事務上仍接受外務大臣監督,關東廳外事部長由日本駐奉天(瀋陽)總領事兼任。這是民政統治階段的開始,原陸軍部改為關東軍司令部,實行軍政分治。
1919年4月,原“關東都督府”警務部改設為“關東州”警察廳。此後,關東廳當局先後頒布了《治安警察法》、《行政執行法》、《關東州裁判令》。1924年又頒布了《治安維持法》,制定了《思想取締內規》,在各警察機構中增設專職特務,偵察、監視抗日愛國革命思想的傳播和進步組織的活動,禁止中國人集會、結社、成立政治團體,對各商務聯合會、同鄉會、同窗會等一般團體,都要進行嚴格檢查。

大事記


1919年8月,關東廳改二署為三署,即大連、旅順、金州民政署。普蘭店、貔子窩民政支署隸屬於金州民政署。
1924年5月,旅順民政署與旅順市役所分立,民政署管轄農村,市役所轄市區。
1924年12月25日,關東廳改三署為二署,即旅順、大連民政署。金州、普蘭店、貔子窩民政支署均隸屬大連民政署。
1930年10月,改為5個署,即大連、旅順、金州、普蘭店、貔子窩民政署。

終結


1934年12月26日,日本政府內閣會議決定:關東軍司令兼任日駐滿全權大使,在駐偽滿大使館內設立關東局(日本語:かんとうきょく),廢除關東廳,改設關東州廳(日本語:かんとうしゅうちょう),受關東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