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港務公安局
海南省港務公安局
海南省港務公安局地處海口港,擔負著海口港(含秀英港區、新海港區和馬村港區)、三亞港(含鳳凰島港區和南山港區)和八所港所轄水域、港區和所屬貨輪、客滾輪的公安保衛任務,是國家派駐海南港口的公安機關,隸屬國家交通公安系列,行使市(縣)公安局一級職權。
目錄
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安部、交通部有關公安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負責海南省海口港(秀英港區、馬村港區、新海港區)、三亞港(含鳳凰島港區和南山港區)、八所港港口陸域、水域、職工宿舍區以及陸島運輸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港口設施、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查處治安案件,維護港口治安秩序;
(三)負責偵破轄區內發生的各類刑事案件,預防、制止和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
(四)負責維護港區道路交通秩序,查處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
(五)負責轄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火災撲救和協助搶險救援任務;
(六)負責轄區警衛工作;
(七)負責管理轄區內港口職工邊境出入、外籍人員涉港的外事管理工作,查處涉外案件;
(八)負責轄區反恐怖、反劫船、反偷渡工作;
(九)負責指導轄區單位內部保衛工作,做好重點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以上職責,我局目前設置6個機關科室、7個直屬實戰單位和6個派出基層派出所。
6個機關科室: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警務督察隊)、指揮中心(辦公室)、裝備財務科、法制科、信息通信科。
7個直屬實戰單位: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治安管理支隊(巡邏警察支隊)、刑事偵查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下設禁毒大隊和刑事技術大隊)、消防支隊(消防監督處)、乘務警察支隊、交通警察支隊、網路警察大隊。
6個派出機構:八所港分局、三亞港分局、海口港客運派出所、海口港碼頭派出所、海口港港區派出所、馬村港派出所。
(因警力緊缺,尚有船舶安全保衛支隊、水上巡邏警察支隊、海口新海港派出所、反恐怖工作大隊未成立)
現任領導班子成員:
宋紅舉黨委書記、局長
林峰黨委委員、政委、紀委書記、督察長
張海平黨委委員、副局長
吳天興黨委委員、副局長
裴成鋮黨委委員、副局長、政治處主任
盧錫坤黨委委員、調研員
莫正傳黨委委員、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