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W3C//DTD XHTML 1.0 Stric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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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頭文件問題
所有的網頁頭文件都一律都改為標準形式,寫法如下:
3.不允許使用target="_blank"
在HTML4.01可以使用target="_blank",但XHTML1.0是不被允許的.
我使用了一個
HTML4.0的新屬性:rel,這個屬性用來說明鏈接和包含此鏈接頁面的關係,以及鏈接打開的目標。
原來這樣寫的代碼:打開一個新窗口
現在要寫成這樣:打開一個新窗口
javascript完整的代碼JS如下:
你可以把它保存成一個.js文件(比如外部鏈接.js),然後通過外部聯接方法調用:
<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外部鏈接.js">
4.XHTML 1.0要求所有的標籤必須關閉
所有沒有成對的空標籤必須以 />結尾
和這就是成對
錯誤
正確
錯誤
正確
錯誤
正確
錯誤
正確
錯誤
正確
5.所有標籤元素名稱都使用小寫
錯誤
正確
錯誤
正確
以上只是舉例,是"所有"標籤元素名稱都必須是小寫
6.同一個id選擇器不可重複使用
一個網頁中id="xx"同一個選擇器不能重複使用,若需要重複請用
class="xx"
7.標籤必須是一對
[font][/font]
8.正確的標籤順序
錯誤 文字
正確 文字
Javascript我們通常會寫為
錯誤
W3C標準必須為程式指定類型type=text/javascript,所以要寫為
正確
或者
載入外部.js獨立檔案的寫法
正確
10.絕對不可省略雙引號或單引號
錯誤 style=font-size:9pt
正確 style="font-size:9pt"
錯誤
正確
錯誤 text
正確 text
11.圖片標籤加上文字說明alt="說明"
錯誤
正確
12.背景音樂不允許使用 bgsound 標籤
我只好用JavaScript解決這個問題。javascript完整的代碼如下:
你可以把它保存成一個.js文件(比如bjmusic.js),然後通過外部聯接方法調用:
13. 標籤的爭議
W3C推薦使用
但這樣的寫法可能IE5/IE6 Win瀏覽器版本會出現問題。
標籤因為廣大的受到運用,不再標準範圍引起很大的爭議,想要解決這個問題,只能等
IE瀏覽器對
有更好的支持或者W3C願意收錄標籤。這次又要用JavaScript解決問題了。javascript完整的代碼如下:
function ifr(url,w,h){document.write('<
iframe id="ifr" name="ifr" width="'+w+'" height="'+h+'" border="0" frameborder="0" scrolling="no" src="'+url+'">');}
把它保存成一個.js文件(比如
ifr.js),然後通過外部聯接方法調用:
在你需要插入框架的地方寫以下代碼即可:
函數ifr()使用說明:ifr('這裡寫地址','這裡寫寬度','這裡寫長度',)
google廣告的代碼是不符合W3C標準的,我只好又把它轉成
JS調用,但GOOGLE政策里是寫著不允許修改代碼的,
我的JS文件(google.js)代碼如下:
document.writeln("
其他需注意的地方:
16.註解文字不可包含--符號
錯誤
正確
17.正確使用CSS樣式表
一定要放在之間
錯誤
正確
18.使用表格常犯的錯誤
我們在做表格通常會指定寬與高,例如:
這樣做是沒有辦法通過,W3C建議使用CSS來控制標籤元素的高度
.table{
height:55px;
}
但是若使用太多表格,在CSS一一指定不同高,也不是好方法
其實很簡單將高度height屬性指定在儲存格就可以了通過測試
但這不是
w3c希望的標準,建議能夠使用div代替不必要的table
19.非標籤一部分的符號以編碼表示
表單內包含以下符號也必須用編碼表示
< 以 < 表示
> 以 > 表示
& 以 & 表示
程式中的連結 & 也要改用 &
20.所有屬性都必須有值
XHTML1.0規定所有屬性都必須有值,若沒有就必須重複屬性作為值
錯誤
正確
錯誤
正確
錯誤
正確
● 文件下載與頁面顯示速度更快。
● 內容能被更多的用戶所訪問(包括失明、視弱、
色盲等殘障人士)。
● 內容能被更廣泛的設備所訪問(包括
屏幕閱讀機、手持設備、搜索機器人、
印表機、電冰箱等等)。
● 用戶能夠通過樣式選擇定製自己的表現界面。
● 所有頁面都能提供適於列印的版本。
● 更少的代碼和組件,容易維護。
● 帶寬要求降低(代碼更簡潔),成本降低。舉個例子:當 ESPN.com 使用 CSS改版后,每天節約超過兩兆位元組(terabytes)的帶寬。
● 更容易被搜尋引擎搜索到。
● 改版方便,不需要變動頁面內容。
● 提供列印版本而不需要複製內容。
● 提高網站易用性。在美國,有嚴格的法律條款(Section 508)來約束
政府網站必須達到一定的易用性,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要求。
符合WEB標準的網站應該主要由三部分組成:結構(Structure)、表現(Presentation)和行為(Behavior)。對應的
網站標準也分三方面:結構化標準語言,主要包括XHTML和XML;表現標準語言主要包括CSS;行為標準主要包括對象模型(如W3C DOM)、ECMAScript等。這些標準大部分由W3C組織(什麼是W3C組織)起草和發布,也有一些是其他標準組織制訂的標準,比如ECMA(European Compute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的ECMAScript標準。
web標準的本意是實現內容(結構)和表現分離,就是將樣式剝離出來放在單獨的
css文件中。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分別處理內容和表現,也方便搜索和內容的再利用。
W3C校驗僅僅是幫助你檢查XHTML代碼的書寫是否規範,css的屬性是否都在CCS2的規範內。
代碼的標準化僅僅是第一步,不是說通過的校驗,我的網頁就標準化了。我們不是為了虛名,或者向別人炫耀:“看我的頁面通過了校驗”而去標準化,我們的目的是為了使自己的網頁設計工作更有效率,為了縮小網頁尺寸,為了能夠在任何瀏覽器和網路設備中正常瀏覽。
請大家沉下心來,仔細研究和理解web標準的內涵。網路上已經充滿了不必要的浮躁和虛榮,請不要將這種風氣帶到web標準應用中來,這樣做只會影響和損害web標準的推廣。
“CSS布局就是將原來用table的地方用div來替代,原來是表格嵌套,現在是DIV嵌套。”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請跳出原來表格布局的禁錮,拋棄一個td接一個td放置圖片和內容的思維方式。我們上面說過web標準的目的是分離內容和表現,你可以這樣思考,頁面里有的僅僅是內容,沒有修飾的情況下,它看上去就是一張白白的頁面,上有一些文字和圖片(這個圖片是指內容中的圖片,是有真實意義的圖片)。這些文字圖片僅僅是依次羅列下來,只有結構,沒有任何樣式。然後加入表現,將所有修飾的圖片作為背景,用
C SS來定義每一塊內容的位置、字體、顏色等。
這樣製作的頁面才是內容與表現分離的,就是說,當你抽掉css文件,剩下的就是乾淨的內容。這樣才能在文本瀏覽器中閱讀,才能在手機、PDA中閱讀,才能隨時修改CSS實現改版。
有網友抱怨css文件太大、太複雜。仔細看他們的代碼,發現原因是他們對每塊內容、甚至每句話都定義一個div,建立一個ID。這一方面是對
樣式表應用的不熟悉,另一方面也表現出對web標準沒有徹底理解。
我們知道內容都是有結構的(如果不明白,請閱讀:[url=http://www.w3cn.org/article/tips/2004/43. html]理解表現和結構相分離 ),相同的結構的內容我們可以用同一個樣式來定義,比如相同級別的標題、正文、圖片。對於多次引用的樣式可以用class來定義,不需要每個都用id;另外也不是說一定要用,你完全可以用別的來代替,同樣都是塊級元素,一樣有盒模型的七個參數,僅僅方便浮動。
至於僅僅為了行高、間距、一個修飾圖片而增加額外的div,我想隨著對CSS的應用和理解,你很快就可以省略掉這些。我們反對用DIV的嵌套取代
table的嵌套,這沒有任何意義,不能體現內容的結構化。希望大家多研究CSS,寫出最簡練,最有效的樣式表。
不要因為一點挫折就輕言放棄
我想這是一個態度和處事方法問題,這不僅僅針對學習web標準。學習任何新知識,接受新概念,都有困難,特別是需要你改變原來已有的習慣和思維時。唯一的問題就是:你認為學習web標準是否值得?你可以問問自己:你是否認可web標準帶來的這些好處(簡化代碼、加速開發、壓縮文件尺寸、提高下載速度、更好的易用性、獲得更多用戶、更易於維護、多平台兼容)?你是否覺得世界通用的XML離你還很遠?你是否認為現在掌握的HTML知識就已經足夠了?
自從99年以後,網頁製作技術在國內就沒有怎麼進步和變革過(除了
flash的興起),而在國外前進的腳步就一直沒有停止過,xhtml1.0、xhtml1.1、xml、
xsl...,W3C和各大軟體公司都在不斷的研究和推進web技術,使它更方便、更有效、更強大。web標準的應用和推廣國外已經開展了八年多(以zeldman的web標準組織網站為起點),雖然困難重重,但正在逐步被人們接受和認可。為什麼我們依然陶醉在網站表面的“繁華”上,不去思考頁面背後本質的東西。
Web控制項
控制項本質上是具有圖形介面的組件,它能提供組件所提供的功能並提供用戶交互。
WEB控制項則是一種超越了HTML標記的控制項,功能更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