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
2006年國家旅遊局發布的條約
《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是為營造文明、和諧的旅遊環境,關係到每位遊客的切身利益而制定的。
目錄
中央文明辦聯合國家旅遊局於2006年10月02日公布了 《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如下:
做文明遊客是我們大家的義務,請遵守以下公約: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嘩吵鬧,排隊遵守秩序,不并行擋道,不在公眾場所高聲交談。
3、保護生態環境。不踩踏綠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實,不追捉、投打、亂喂動物。
4、保護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塗刻,不攀爬觸摸文物,拍照攝像遵守規定。
5、愛惜公共設施。不污損客房用品,不損壞公用設施,不貪佔小便宜,節約用水用電,用餐不浪費。
6、尊重別人權利。不強行和外賓合影,不對著別人打噴嚏,不長期佔用公共設施,尊重服務人員的勞動,尊重各民族宗教習俗。
7、講究以禮待人。衣著整潔得體,不在公共場所袒胸赤膊;禮讓老幼病殘,禮讓女士;不講粗話。
8、提倡健康娛樂。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拒絕黃、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