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公證書

證明繼承權證明書真實性與合法性的文件

繼承權公證書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繼承人的請求,依法證明其繼承權證明書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的法律文件。繼承權證明書是確認該證明書中所指明的人接受繼承遺產的事實的正式文件。

政策依據


我國法律承認繼承製度。財產繼承是指財產所有人死後,將死者遺留的財產轉移給他人所有的一種法律制度。財產繼承可分為法律繼承和遺囑繼承。繼承權證明書,是確認該證明書中所指明的人接受繼承遺產的事實的正式文件。公證機關公證繼承權的任務是報據繼承人的請求,依法證明繼承人對死者遺產的繼承權利,發給繼承權公證書,使繼承人的繼承權具有法律上的可靠性。
繼承權公證書,在首部應寫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和住址。正文部分應寫明被繼承人在何時何地死亡、死後在何處留有遺產、死者生前有無遺囑、繼承依據以及誰享有繼承權等。尾部應寫明製作文書的機關、公證員簽名、製作文書的日期並加蓋公證處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