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國興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

肖國興,男,1957年出生,山西省人,漢族,中共黨員。曾任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現任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能源法起草專家組常駐專家。

經歷


肖國興
肖國興
疆政系科畢業,哲;北政院( 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

職務


曾鄭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經濟法教授,河南省重點學科——經濟法學科點帶頭人,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河南省文明教師,河南省跨世紀學科和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河南省首屆優秀青年社科專家;河南省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武漢大學環境法所兼職研究員,福州大學兼職教授,青島海洋大學(2002年更名為中國海洋大學)兼職教授,中原工學院兼職教授。現任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著作與獲獎


.《煤炭基礎論研究》(持完源研究項),獲-河南省社科優秀二獎。()
2.《中國石油法立法研究報告》(主持並完成原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國家立法研究項目),獲1995年度河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河南省社科聯優秀成果一等獎。(1996)
3.《能源法》(與肖乾剛合著,執筆人),獲1996年度河南省社科聯優秀成果一等獎(1997)、1996-1997年度河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1999)
4.《自然資源法》(與肖乾剛合著,執筆人),獲1999-2000年度河南省社科聯優秀成果一等獎(2000)、1999-2000年度河南省教育廳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2000)
5.《河南省礦業法律制度研究報告》(主持並完成河南省95規劃項目),經河南省規劃辦鑒定結項。(1999)

主要代表論文


1.《論中國自然資源產權制度的歷史變遷》(1997),載於《鄭州大學學報》1997年第5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經濟法學》1998年第2期轉載
2.《論中國自然資源產權制度的經濟理性》(1997),載於《環境保護》1997年第9-10期
3.《自然資源:市場供給的制度抉擇》(1994),載於香港城市理工大學《廣東融資發展國際會議論文集》1994年10月
4.《試論中國自然資源管理制度創新的幾個問題》(1995),載於《環境保護》1995年第1期
5.《論中國石油法經濟觀的選擇和確立》(1996),載於《國際石油經濟》1996年第1期
6.《論國家煤炭資源所有權的實現》(1993),載於《煤炭經濟研究》1993年第2-3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經濟法》1993年第5期轉載
7.《論中國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的制度架構》(1998),載於《管理世界》1998年第4期
8.《論中國環境資源產權制度的架構》(2000),載於《環境保護》2000年第11期
9.《中國自然資源產權制度的法律抉擇》(2002),載於《環境保護》2002年第4期
10.《我國煤炭法立法的幾個問題》(1992),載於《鄭州大學學報》1992年第5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經濟法》1993年第2期轉載
11.《我國煤炭法經濟觀謅議》(1993),人大報刊複印資料《經濟法》1993年第5期轉載
12.《我國煤炭開發利用行政權制度研究》(1994),《煤炭經濟研究》1994年第1-3期
13.《我國<礦產資源法>修改的幾個問題》(1993),《中國地質》1993年第9期
14.《中國石油法:制度需求與制度供給》(1995),《鄭州大學學報》1995年第5期
15.《略論煤炭資源環境法律制度的幾個問題》(1993),《煤炭經濟研究》199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