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性固定資產

生產性固定資產

生產性固定資產是指在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能長期發揮作用而不改變其實物形態的勞動資料。包括用於工業、建築業和地質資源勘探事業、農田水利、交通運輸郵電、商業等方面直接參加生產過程或直接為生產服務的固定資產。

相關知識


與之相對應的是非生產性固定資產,非生產性固定資產可分兩類:一部分是純消費性的,沒有盈利,投資不能收回,其再投資依靠社會積累,如對學校、國防安全、社會福利設施等的固定資產投資;另一部分是可轉化為無形商品的,有盈利,可以收回投資,甚至可實現增值和積累,如對影劇院、電視台、信息中心和諮詢公司等的投資。

具體內容


(1) 機器設備。包括各種生產設備、動力設備,傳導設備、計算機等。
(2) 工具、儀器和生產用具。如切削工具、衝壓工具、檢測和測量儀器、包裝用具等。
(3) 運輸設備。如車輛、船舶、飛機等。
(4) 房屋。指企業生產車間和直接為生產車間服務的行政管理部門所使用的房屋以及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施。
(5) 房屋以外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包括礦山建築物 (如礦山、油井)、運輸建築物 (如鐵路、公路、橋樑、碼頭、管道)、水利工程建築物 (如水庫、水壩)、其他建築物 (如水塔、煙囪、圍牆、柵欄) 等。
(6) 管理工具。如計量用具、辦公用品、消防用具、櫥櫃、貨架以及其他經營管理工具。
(7) 役畜和產品畜、種畜。
(8) 多年生經濟林木和其他多年生植物
(9) 墾植的荒地。
(10) 估價入帳的生產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