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知
擺知
擺知是一個詞語,也是相聲術語。
意為擺出來讓大夥知道,是相聲師徒傳承關係正式的確定儀式,對應的是『口盟』。這個大夥包括曲藝界的同行,同時,還需要確立『引保代』三師。舊時,相聲藝人作為一個特殊行業群體,形成了一整套適合行業發展,維護從業人員利益的習俗慣制。其中,嚴密複雜的拜師儀式就是相聲傳承的核心,聯結著全體的職業相聲藝人。
【相聲術語】
擺知——指拜師收徒儀式,意為 擺出來讓大夥 知道。
舊時代最早的曲藝藝人,多數都曾加入過江湖。後來雖自成體系,但依然沿襲了“江湖”的語言、習慣和規矩,仍屬公認的江湖一支。曲藝界特別是相聲界收徒的過程,與江湖門派如出一轍。
江湖與海青(沒加入江湖的流民)之間,如果關係較好,投緣合意,雙方都有拜師收徒之意時,即可約定合夥生活,一起相處,預以考驗。江湖上叫做“架馬子”,相聲界這樣的情況叫“口盟”。一年兩年後,如果最終決定收徒,即可擺酒席舉行儀式。邀約附近幾十里之內能通知江湖之人參加儀式做為見證並廣為傳播,這種儀式叫做“擺知”(相聲界同樣也叫“擺知”)。擺知之前,“夥計”必須為弟子邀請不同門派的兩位資深江湖做老師,江湖上稱為“文先生”和“武先生”(相聲界亦同,但人數和稱呼有區別。需要邀請非同門的三位老師,分別稱做保師、引師、薦師)。文先生主要是教學生學習江湖密笈、江湖春典和江湖規矩,將來學生如果與其它江湖人員有糾葛,文先生要利用自己的經驗、人脈和江湖知識,有理有據的調解和好,避免江湖內部分裂;如江湖內部有人違犯江湖規矩對學生造成侵害,武先生則要通過侵害人的家門大旗(即最長輩主事的)要求懲罰,必要的時候(因都是四處漂泊,有時短期內找不到)可親自組織人懲罰,事後再向其家門大旗通報原因及結果。如果在社會上受了嚴重欺負,武先生更要利用自己的打鬥能力和人際關係,組織能聯絡到的門派人員替學生復仇。
儀式上,供桌上擺著祖師爺范單(江湖上稱為“范單老祖”)和關羽關二爺(取其義)的牌位及紙紮的傘(叫做“江湖傘”,寓義人在江湖,一把傘風雨漂泊走天下),夥計、文武先生和徒弟先共同向上叩拜,並斷筷宣誓,永不背叛,然後同徒弟分別叩拜夥計和先生。最後由夥計宣布並介紹收徒決定、文武先生和徒弟的字派后,大家入席。相聲界的收徒儀式與江湖大體相同,只不過跪拜的祖師爺是相聲鼻祖“窮不怕”。
由於時代的發展,有些江湖道理好象已不太適應(如家規懲罰),一些模式、習慣等逐漸簡化,被一些德高望重的老江湖斥為“江湖亂套”。尤其是相聲界,有些人收徒取消了擺知儀式而不被同行承認(如J*、Y**等)。有些雖然擺知,但卻不向祖師爺、師傅、保引薦師行跪拜之禮,甚至連祖師爺的畫像或牌位都不擺了,還美其名曰“與時俱進”,實乃官大錢多,輕師忘祖!
加入“江湖”,可以直接由夥計收徒,叫做拜帥;也可以由師兄代師收徒,叫做叩瓢,師兄就是其瓢把。相聲界收徒也與其類似,區別在於,相聲界無論是師傅親收還是師兄代收的徒弟,身份都一樣。而在江湖上,師兄代收的相對於夥計親收的弟子,身份要輕一些。叩瓢加入的江湖(這裡的江湖指具體的人。“江湖”一詞即可指整個團體,也可指具體成員),將來不能擔當別人的文武先生,更不能成為本門的“大旗”(哪怕最高輩份的只剩這一個人,也只能順延到下一輩擔任)。
在“擺知”儀式上,須供奉兩個人的牌位或畫像(因地制宜,畫像優先),其中跪拜關公關雲長是尊其仁義楷模,無須敖述。這裡需要介紹一下不為常人所知的江湖祖師爺范單。
據說當年孔子孔聖人攜眾弟子周遊列國,行至某地,忽遇大雨七七四十九天,困於孤山野洞,四周遍地汪洋,薪盡糧絕。善人范單乃當地大戶,得知消息后,遂親自帶家奴冒死泅渡,送糧送柴,救下了孔丘師生。聖人道:“大恩不言謝,我料恩人的後世子徒會居無定所,四處漂泊。普天之下,門貼楹聯者皆吾徒子徒孫,恩人可囑後人,遇饑寒之處,可上門討糧,送糧之恩他們定當報還。”因范單為後世江湖之人留下了糧債,而被奉為江湖鼻祖。
當然,此說無從考證,或許是江湖成員為了平衡自己的自卑心理而濃縮的一套理論基礎。
雖然江湖成員都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屬於遊離於社會之外,被人輕視的群體,但是卻規定從事某些行業的人絕不許加入其中。主要是指舊時的三教九流等級制度中的“下九流”,包括戲子、王八(即老鴇)、吹鼓手,割腳、剃頭、擰燈籠(指扎紙、做壽衣等)。而認為自己屬“中九流”,與農、工、商是一個等級。
由於江湖各門派多以擬制家族作為組織形式和傳承方法,因此加入江湖的人也稱為“在家門”(就像某些地方把是不是D員說成“在不在D”一樣)。江湖成員遊離於主流社會之外,屬社會的灰色地帶,且以睡在地上為生活常態,因此也自稱“滾灰窩的”。還由於范單與孔子的傳說,認為孔聖人的好友自然應該是小儒,因此,江湖成員大多會自學或跟文先生學一些常用文字和長篇“蓮花落”,上門乞討時會隨身帶著筆,在人家的楹聯上加一些批註(一般文化較深者才批,還真有一些水平)或另寫一些吉祥的文字,或打著竹板唱“蓮花落”,故而又自稱“字碼人”。
“江湖”既然是一種宗派團體,必然會有內部的家規。各門派使用的是相同的規定,統稱為“十大條款”。可細分為不許違犯的“八條”和必須遵守的“兩款”。
“八條”是:
一、欺師滅祖(指打罵夥計或先生,辱罵、誹謗江湖團體或門派)。
二、滾單卧鋪(指與其它江湖成員的妻女有不正當關係)。
三、溜邊拐舵(偷盜其它江湖成員的東西。“舵”指行李,泛指所有物品)。
四、點水發相(向官府告發其它成員的違法行為)。
其它四條記不清了。
在舊時代,江湖內部對於違犯“八大條”者,懲罰相當嚴酷。欺師滅祖、滾單卧鋪者,裝麻袋沉江。溜邊拐舵者剁手腳,點水發相者挖雙眼。辱罵、誹謗夥計。先生或江湖團體者割舌。
“兩款”是:
一、病難相顧(成員患了重病,所有在場的江湖,不分門派,要儘力幫助。
二、患難相顧(成員暫時因故生活無著時要幫渡難關。成員及其家屬被外人欺負時,如打傷、打殘、打死、強姦等情況,凡江湖之人,無論遠近,只要得到消息,必須放下一切,火速趕到現場,以人數上的優勢與勢力可能強大的仇家做了斷。
因違犯“十大條款”受懲罰致死者,其它成員會為其撫養妻兒。致殘者,會為其治傷並撫養(包括妻兒),直至恢復生活能力。
脫離江湖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回歸了主流社會,無需申明,自然脫離,江湖上叫做“還陽”。第二種是因為嚴重過錯,由於一些特殊原因不便或不忍進行人身懲罰(一般是發生在本門派內部過錯),而逐出家門。這種情況需要廣為知會,任何江湖門派不得再行接納。
參考資料 天涯雜談 帖子 逃犯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