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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
2021年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浙江省高考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目錄
健全完善考試招生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機制
各級招委會、教育局和各高校要落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明確責任分工,認真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強化各場所防疫舉措,精準細實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場所消毒、物資與場地配備、安全培訓等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建立各環節風險梳理和排查機制,制訂風險防範和化解舉措,完善疫情防控期間的招生考試應急預案。
從嚴從實做好考試組織管理工作
各級招委會、教育局和各高校要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決策部署,要嚴格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制,堅持“一線規則”;充分發揮高考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完善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認真開展風險排查,落實應急保障措施;建立環環相扣、到崗到人的責任體系,細化關鍵環節、關鍵人員的管理;加強考點設備的維護升級,嚴密做好考務組織和考場管理,加強考風考紀監督。
積極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
加強解讀宣傳,各地各校要加強高考招生政策解讀和培訓指導,特別要圍繞2020年完善方案中的若干調整舉措做好政策輔導,確保考生全面準確地了解掌握相關規定;要積極探索對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創新使用方式,繼續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繼續做好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各類定向招生;加強制度建設,嚴格管理,強化監督,確保各項改革有序推進。
嚴格規範招生錄取管理
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嚴格落實教育部工作要求,嚴格遵守“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嚴格實行多級公示制度。加強考生資格審查,嚴格學校考核、監督制約和造假懲處等。嚴格規範考試招生信息管理,落實信息安全責任,樹立依法治考意識,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著力優化考試招生宣傳諮詢服務
開展形式多樣的考試防疫教育和招生宣傳,確保考生掌握考試及防疫有關要求。積極開展網路諮詢活動,做好政策解讀、志願填報、信息查詢等服務。堅持正確育人導向和教育政績觀,不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適時開展招生預警或案例宣傳,教育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失信等行為。優化考試服務,強化對治安、交通、衛生防疫等方面的綜合保障,積極做好志願填報指導。
考試安排及綜合素質評價
2021年我省統一高考招生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考試科目為3門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和3門選考科目。選考科目由考生自主確定,高校確定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選拔條件要求。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除文化科目外,還須分別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和體育術科考試。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按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考生滿分750分。語文、數學提供1次考試機會,成績當年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成績當年有效,考生自主選用其中1次成績。2020年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仍可適用於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